村干部擅自改变村项目的建设规划,造成村集体经济重大损失;违法倾倒建筑垃圾3月有余,城管干部处置不及时……广州市日前曝光了南沙区4个“为官不为”典型案例,相关人员被追责。
昨日,记者从南沙区了解到,该区通过落实“三个区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执纪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定出台专项整治“为官不为”工作方案,全面激发南沙干部干事创业激情,杜绝为官不为现象。2016年至今年3月,南沙区对存在不作为、乱作为、虚作为问题的48人作出问责处理。
典型案例
擅自改村建设规划
2013年,时任黄阁镇留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郭惠楠与时任该村党支部副书记李钜祥未经“四议两公开”程序,擅自改变村有关工程项目建设规划,造成村集体经济重大损失。2015年1月,黄阁镇纪委给予郭惠楠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李钜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查控违法建筑不力
2014年5月至2015年7月期间,榄核镇城管综合执法中队没有及时发现、制止榄核涌东街41号违法建设,导致该违建建成出租;在对该违建依法进行强拆时,榄核镇政府及区城管分局组织不力、工作进度缓慢。
2016年9月、10月,南沙区纪委监察局给予榄核镇原镇长黄伟刚、镇党委委员关柳娟、镇城管中队原教导员唐建辉和科员顾铁钢等4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给予区城管分局执法科科长陈增方调整工作岗位、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责成榄核镇纪委给予镇城管中队科员李嘉辉党内警告处分。
修葺文化中心拖拉
2016年期间,大岗镇文体中心主任梁家驹、中心镇办主任朱锐强在推进镇文化中心修葺改造工程中工作不力,项目进度缓慢,引起群众投诉,相关问题被广州市《作风建设在路上》节目暗访、曝光。2016年12月,大岗镇纪委给予梁家驹、朱锐强诫勉谈话处理。
处置违法倒垃圾不力
2016年12月,东涌镇城管综合执法中队科员王俊岭和工作人员郭锐文、郭永林、黎冠华对太石村立交桥旁违法倾倒建筑垃圾问题处置不及时,相关问题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12月,东涌镇纪委给予王俊岭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给予郭锐文、郭永林、黎冠华通报批评处理。
整治措施
对严重“为官不为”问题进行一案双查
“在行政行为履职方面,有些干部有误解,认为监管严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不会惹麻烦,我们首先给干部松绑。”南沙区纪委常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茹家富介绍,2015年,南沙区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关于落实“三个区分”大力支持先行先试探索创新的若干意见,在此基础上提出“五看五要”原则,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构筑干事创业安全区和廉洁防火墙,防止改革中出现“拍脑袋”、“一言堂”和“为官不为”等情况。
同时,南沙区党委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线,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通过谈话提醒及时遏制“为官不为”萌芽现象。2016年至今,全区开展领导干部谈话提醒520人次,其中咬耳扯袖447人次,红脸出汗73人次。
“我们对反映‘为官不为’的线索进行100%核查,对于严重‘为官不为’问题进行一案双查,对相关责任人及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官员同时追责,并对相关典型案件进行曝光。”茹家富说。
整治效果
48人因“为官不为”被问责
茹家富介绍,南沙区强化对政策法规、上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阳奉阴违、执行不力等行为。对环保督查、作风建设在路上等反映出来的问题严责不怠。
2016年1月至今年3月,南沙区严肃整治“为官不为”行为,对存在不作为、乱作为、虚作为问题的48人作出问责处理。其中,处级党员干部7人,科级及以下41人。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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