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每个关注微博的人都会发现昨天晚上微博被一条关于郭敬明的消息炸屏了。
他没有出新书,也没有新电影,更没有长高。。。
而是郭敬明被爆性侵他人!!!
之前在微博上因为与公司旗下男演员的绯闻郭老板没少上头条,那时即使话题被炒得沸沸扬扬,大家还是把它当作茶余饭后的八卦,闲来无事的时候会调侃两句。
而这次,在打击性侵和性骚扰的风口浪尖上,郭敬明的名字又被拖进来,并且被爆性侵的对象是一个男性作家。这件事发展至此,在很多人眼中已不再是一个八卦,而关乎到了法律层面。
先给大家捋了一下,简单来说就是一个叫李枫的男作家在自己的微博直接爆出了自己曾被郭敬明性侵的始末,并直接指出其公司旗下还有很多男同胞受到过郭的骚扰。
话不多说先上讨伐檄文:
目前,截止小编发稿时,此篇长微博的阅读量已经达到了1630万,并引起了9万微博用户在下面的热烈讨论。
有人直接站队作家李枫,认为作品见人品,并希望他拿出更多的证据。
还有很大一部分人选择旧事重提,对郭敬明之前的抄袭事件耿耿于怀,唐七、于正表示躺枪。
当然还些吃瓜群众召唤了中国第一狗仔卓伟,希望他出来给大家爆点猛料。
我们再来看看郭敬明微博下面的观光团。
在李枫发博两个小时后,面对大家如此直接的质疑和逼问,郭敬明在微博上做出了简单的正面回应。
那就是,全盘否认!!!
这么简单直接、义正言辞的声明简直让群众们瞬间捧着瓜不知该往哪站了。
很多人开始怀疑李枫在这个时间点上去曝光此事是有其他目的,
更有人指出早期的李枫一直与郭敬明关系不错,或者可以说俨然一副跟着四爷有肉吃的心态对郭又崇拜又感谢。
郭还曾在微博上与李互动,表示要给他看自己的身材。
接下来几年里,二人也是相安无事地相处着。
翻看曝光者微博,其自从5月10日更博之后,沉寂了一段时间,时隔三个多月再次出现在微博上的时候,就给大家投出了一颗这样的重磅炸弹。
在这颗炸弹正式投放前的半个小时,他还“业界良心”般地大家来了点预告。
此微博一出,平时只有一百人左右参与的评论区立刻引来六千多人在下面围观和讨论。
紧接着就是热门上的那篇事隔七年怒斥郭敬明性骚扰的长微博,以及后续对郭继续指责和呼吁大家共同抵制。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双方当事人暂时没有其他更新。
那篇极具争议的声讨文上面也配有了郭敬明发声明的链接。
而如今再打开微博热搜,郭敬明性侵的话题早已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其与其他男艺人的陈年八卦。
很多人因此讽刺郭老板的公关到位,拿朱梓骁和陈学冬作挡箭牌真是屡试不爽。
除了与公司男艺人之间的这点事儿,郭敬明早期还在“老老实实”地写书的时候就被人指出他的作品是大量抄袭得来的。
简而言之,从早年整容到作品抄袭,从性取向再到扒他与男明星种种的“不可描述”,这些都成为郭敬明常年招黑的信手拈来的素材。
还有人指出:“郭敬明不是作家,是个商人,他紧抓大众的低级审美,用媚俗的方式赚了个盆满钵满,实在令人无法接受。”
而郭敬明的死忠粉认为,四爷被黑的如此冤枉就是有人眼红他名气大,赚钱多。
说回这次的性侵事件,真相到底是什么现在还是无从得知。对此小编想说,如果只是简单的情感纠纷大家该散的就散了吧,但如果性侵事件属实,那就一定要严肃对待了。
目前,在中国,男性不能作为强奸罪的受害者,因为刑法规定该罪行的受害客体是“妇女”。虽然刑法修正案九把男性加为了猥亵罪客体,但猥亵罪从量刑上相对强奸罪轻了很多。
2004年,一16岁少年被38岁的男经理以暴力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由于无法定为强奸罪,公安机关仅对这名经理处以拘留15天的处罚。2012年6月28日,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数位97届学生,在微博上实名曝料,称中学时期曾遭学校原副校长张大同性侵,结果是该名教师仅仅被解聘免职。
小编不禁想问,男性被性侵就只能“忍气吞声”了吗?
在性犯罪面前,无论受害者是男是女,都会对他人身体和人格的严重伤害。小编在此希望能推动法律修正,把男性受害者也纳入刑法的保护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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