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和正面免冠半身彩照
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人正面免冠半身彩照(规格为40mm×30mm)一张贴在申请表上。
注意:持广东省外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且在我市申请过签注或已持我省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无须提交照片。
(二)《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首次及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或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为广东省外签发且首次在深圳申请签注的,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三)居住证原件
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居民,交验居住证原件。符合以下情形的无需提交居住证:
(1)工作地在我市的省内非深圳户籍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
(2)我省户籍人员持我省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过网上申请、自助设备跨地市再次申请港澳旅游签注的。
(四)有效居民身份证
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交验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交验本人临时居民身份证。
(五)《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属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提交规定格式且已加具人事主管单位意见的《关于同意________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六)高等院校在读证明
在我市高等院校就读的非深户籍大学生,提交学校出具的高等院校在读证明。
(七)对于未满16周岁的申请,须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及监护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交验原件;监护人无法陪同而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原件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八)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签注的,还须提交原《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有效期要比拟申请的签注有效期多30天以上;重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原《往来港澳通行证》,因通行证被盗、遗失及过期失效重新申请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