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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官宣18条新政整治天价歪风 疯狂砸钱触动高层领导

新浪体育  · 公众号  · 体育  · 2017-01-19 18:33

正文





1月18日上午,中国足协在中超、中甲分组讨论会议上,由党委书记、专职执委于洪臣向大家通报了治理、规范联赛的18条。今天,中国足协官网也正式发布了这18条政策。


削外”并非临时决定


足代会前,中超&中甲俱乐部联席会议上,足协曾出台了联赛中针对外援和U23的政策,16日,足协官网正式发布了这一规定,其中,2017年中超,外援(含亚外)上场累计为3人次,注册依旧为5人次;2017年的中超、中甲,18人出场名单必须有两名本土U23球员,其中一名应首发。对此政策,外界声音并不一致,很多俱乐部认为足协的做法欠妥,在很多细节没有设计周全的情况下,就匆匆颁布这样一项决定,不仅让很多已签了外援的俱乐部资金受损,同时也让一些一线队没有足够适龄U23的俱乐部发愁,更重要的是,很多俱乐部都看出,这个新规则在未来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问题。很多人士认为,足协并未按照规律办事,给中国足球的发展制造了障碍,甚至有不少投资人表示心灰意冷,有些甚至想制造极端行为,但最终放弃。


事实上,中超要削减外援名额,并不是中国足协一时兴起,而是早就有苗头。而且,削减外援名额的想法,其实来自更高层。




2014年亚冠,浦项用全韩班跟鲁能对阵,而全北以及东京打苏宁的时候,也基本都是本土球员,即便有外援,也是价格很低,数量很少。这样就凸显了中超在外援投入上过于“奢侈”,而且,成绩也没比人家好多少,加上国字号的成绩越来越差。在上层领导看来,中国足球把太多的钱和精力都放在了砸天价外援上,本土球员和后备力量的培养反而被忽视了,而这样的砸钱行为,对中国足球来说,除了打响“财大气粗”的名号,真正的好处并不大,因此,这种风气必须被控制。


严格来说,把职业联赛当做青少年的培养平台,与联赛本身追求的商业化和职业化,是有一定矛盾的。至少对于中超这种职业化水平不是很高,正在进一步扩大影响力的联赛来说,想要两全其美并不容易。


目前,国家层面,越来越重视足球,因此,有人士认为必须要培养人才,给年轻球员更多的锻炼机会,尽快提高国家队成绩,而不是无休止地扩大商业化规模,爆买全球。但是,越来越多的投资人(或企业)进入足球领域,希望借助这个平台扩大影响力,同时取得好成绩。


人才培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还要付出成绩作代价,搞不好还可能降级,所以,中国足球发展模式与上层领导期待的局面,差距越来越大,必须进行改变。


不过,原本没打算这么快实施,但中国足协做出了一些努力,毕竟,他们知道,各俱乐部投资都比较大,很多重金签下的外援还有合约,这才有了此前外援修改为“3+1”的政策,但由于个别俱乐部“顶风作案”,再次引发外界质疑,导致3外援政策提前出炉。


失控导致新政提前出炉


这两年,私企和国企展开军备竞赛,外援价格越抬越离谱,凡是卖给中超的,不翻个三倍以上都不谈。大批外汇用在炒高国际外援身价上,管理层面不能坐视不理。


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年初,几笔高额交易,其实已触动了国家管理足球层面领导的神经,尤其是今年年初的几笔交易,更加猛烈,这里有私企,也有国企。因此,高层不断约谈足协领导,希望他们就中超高价外援风出台一些政策,进行限制。加上12强赛成绩不好,更让有关方面认为钱花在了不该花的地方。




事实上,有些俱乐部正在商谈的外援,其转会费高达1.2亿欧元,且已签约在即。有关方面认为,这样下去,足球市场彻底被搞坏了,而且,这轮风潮中,个别国企也是主力军,其毫无节制的砸钱,起到了非常不好的“榜样”作用。


为了遏制不正常的砸钱,有关方面只好来一剂猛药,直接削减外援名额,希望转会市场“冷静”下来,至于外援的合同、不和亚足联一致、亚冠成绩受影响等细节问题,在大前提下,显得都不那么重要。


18日的足代会上,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局长马成全在通气会上表示,政策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来推出的,首先是贯彻落实中国足球发展改革方案总体要求,在总体要求里明确指出了要对中超外援政策进行调整,要培养自己的球员,这个新政是贯彻落实的具体制度;第二是加强我们青少年球员的培养,最近国家队和俱乐部的比赛,我们自己真正的主力本土球员很少,国家队、国青、国少无人可用,确实影响了中国的足球水平。所以我们要增加中国球员的上场机会,给他们平台去上场锻炼;第三,从今年开始,中超的转会费和薪酬突然上涨了很多,有些俱乐部互相攀比抬高价格,在社会上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扰乱了国内外转会市场的正常秩序,我们也想遏制这种不正当现象的发展,而且球员的市场价值和价格严重背离,受到了社会的诟病和不满。所以我们进行了这样的调整。”


后续动作是“18条”


外援新政发布后,曾有人士担心,虽然对外援数量进行了控制,但可能炒高单个外援身价,而且,目前内援市场同样恐怖,外援数量减少,内援身价可能会更高。


不过,据记者了解,控制外援数量只是第一步,在足协16日公告中,明确指出,针对“非理性投资、高额支付国内、国际球员转会费和球员薪酬等情况”,将出台一系列的措施和举措,规范俱乐部的运营和管理。中国足协将通过对俱乐部青训、基地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打击阴阳合同、签字费等违规违法行为,在俱乐部属地化的基础上,完成俱乐部股份多元化、名称中性化,规范俱乐部财务制度、进行第三方审计,制定俱乐部财务标准等多项有效配套工作,促进俱乐部实现独立自主的健康运营,提升自身管理运营能力,以保证职业联赛长期稳定发展,为中国足球做出积极的贡献。




18日的足代会期间,记者了解到,接下来,足协针对各职业俱乐部,拟实行一个“18条”,除了已知的3外援及U23球员政策,还涉及以下几个方面:各俱乐部的收支情况要对社会公开;各俱乐部要控制工资以及奖金在支出中的所占比例;设置转会调节基金,外援,国内球员的转会费如果超过一定数额,要按照比例缴纳;量化青少年足球投入占据俱乐部总投入的比例,打击阴阳合同等。


据悉,这个“18条”,基础来自欧足联的财政公平法案,所谓“财政公平法案”,是欧足联在2009年酝酿,2010年宣布,2011年实施的一个法案,旨在规范俱乐部的运营。当时,一个背景是,安郅、马拉加等俱乐部盲目烧钱,又迅速撤资,造成球队难以为继,债台高筑,游走在破产保护边缘。


财政公平法案的原则包括加强俱乐部财务纪律性和合理性;减少转会费和球员薪水给俱乐部带来的压力;减小足球经济的通货膨胀程度;鼓励俱乐部在一定收支范围内良性竞争;鼓励和保护青少年足球的发展;保护欧洲俱乐部的长期发展。其中,最核心的就是收支平衡和滞纳金规定。


如果违规,将受到处罚,曼城、巴黎圣日耳曼、加拉塔萨雷、圣彼得堡泽尼特、罗马、国米等俱乐部都受到过处罚,因此,也遭受了很大的阻力,2015年6月,欧足联宣布放宽政策,但“法案”依旧存在。


对于“18条”,蔡振华表示,“‘18条’措施基本都是在俱乐部准入的时候就已经要求的。只不过现在我们要求借鉴国际足联和亚足联以及世界足球强国的相关措施进一步强化。正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蔡振华透露,在分组讨论过程中,确实有代表就“18条”中有个别条款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例如各俱乐部的基础不同、城市不同因而经济总量不同,如果出台一些政策会不会产生不同的影响。蔡振华表示代表们对于这些都进行了充分的讨论,而在“18条”实施过程中,足协会请俱乐部的代表来参与讨论具体的细节。




足协官方通告全文:


为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精神,确保足球改革发展的顺利推进,针对中超、中甲联赛近期出现的俱乐部非理性投资加剧、财务严重入不敷出、青训体系薄弱、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等问题,中国足协将进一步严格准入,加强监管,并在国家各相关部门支持下研究制定相应政策措施,规范俱乐部的运营和管理,促进俱乐部加强自律管理,实现健康运营,促进职业联赛健康、稳定发展和中国足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中国足协将从以下方面着手,加强管理和引导:


一、调整外籍球员上场规则。中超联赛上场的外籍运动员(含亚足联会员协会所属运动员)调整为累计3人次。外籍运动员(含亚足联会员协会所属运动员)注册、报名的规则、数量不变。


二、增加U23球员上场规则。中超、中甲联赛中,上场运动员名单中应列入至少2名U23国内运动员,其中1名U23国内运动员应为首发运动员。根据俱乐部的实际情况,逐渐将政策调整为U21或U22国内球员上场。


三、在已完成俱乐部属地化的基础上,促进实现俱乐部股份多元化、名称中性化。


四、完善和调整职业俱乐部准入标准和程序。职业俱乐部的准入工作在每年的6至9月进行,在达到准入标准获得相应联赛的准入资格后,根据联赛成绩获得升级资格。


五、通过准入标准的完善,引导职业俱乐部提高梯队建设标准。中超俱乐部应至少具备U19、U17、U15三级梯队、中甲俱乐部应至少具备U17、U15两级梯队、中乙俱乐部应至少具备U15梯队。俱乐部的青少年梯队必须在俱乐部注册,并代表俱乐部参加中国足协、地方足协、职业联赛组织等主办的比赛。


六、职业俱乐部每年在青训上的支出不少于全年支出的15%。


七、职业俱乐部应设置青训总监,教练员应具备相应资质。中超俱乐部的青训总监应持有中国足协颁发或认证的职业级教练员证书。中甲俱乐部的青训总监应至少获得中国足协颁发或认证的A级教练员证书。中超俱乐部U19梯队主教练应至少获得中国足协颁发或认证的A级教练员证书。中超、中甲俱乐部U17梯队主教练应至少获得中国足协颁发或认证的B级教练员证书。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U15梯队主教练应至少获得中国足协颁发或认证的C级教练员证书。俱乐部梯队的各类教练员最低级别为获得中国足协颁发或认证的C级教练员证书。


八、职业俱乐部应具备训练基地。2018年12月31日前,训练基地应在俱乐部注册会员协会管辖范围内,应当达到至少四块标准足球场,其中一块为人工球场、一块带灯光设施。训练基地内应有各类功能用房,能够满足俱乐部各级球队的使用。训练基地的所有权可采取多种形式,可租赁政府部门或地方足协拥有使用权的基地二十年以上。


九、职业俱乐部应落实统一的财务账户。俱乐部应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开展经营活动,减少俱乐部对母公司、股东企业的资金依赖。中国足协将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职业俱乐部进行统一的财务审计工作,对俱乐部资金来源、支出情况、青少年梯队费用的使用情况、球员薪酬支付方式进行着重检查,并将俱乐部相关收支情况进行社会公开。对于严重资不抵债的俱乐部,取消注册资格。


十、建立俱乐部转会投入调节基金制度。研究制定对俱乐部超高引援投入实施按比例收取足球发展基金用于青训等措施。


十一、完善和落实球员转会过程中的培训补偿和联合机制补偿,实现谁做青训培养,谁受益。


十二、根据联赛和俱乐部收入状况,合理确定职业俱乐部每年用于支付球员薪酬的资金比例。对超出规定者予以政策调节。


十三、打击职业俱乐部支付签字费、签订阴阳合同等违规违法的行为。对于扰乱正常转会秩序、签订阴阳合同的俱乐部、球员、球员代理人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注册资格、终身禁止从事足球活动。


十四、对于存在欠薪的职业俱乐部,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注册资格。


十五、制定职业俱乐部财务监管办法以及财务运行标准等,审查俱乐部财务情况,对于连续三年超过亏损标准的俱乐部不予准入。


十六、多部门联动,综合施治,打击俱乐部逃税漏税、违规开立多个公司账户和海外账户、贪污受贿、洗钱、操纵比赛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七、通过现有的球员数据统计,利用大数据平台,对球员的各项能力数据进行公开和量化。便于公众了解足球运动,推广普及足球运动。同时,也为各级国家队选拔球员做好基础性的工作。


十八、加大俱乐部行政管理、新闻宣传、场地维护、竞赛运行等方面的培训,相关人员应持证上岗,提高足球管理人员能力。鼓励俱乐部聘用职业经理人。


  在刚刚召开的第十届中国足球协会第十一次执委会和第三次会员大会期间,执委会和中超、中甲俱乐部代表对上述主要措施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普遍认为,职业联赛是足球发展的重要动力引擎,中国足协的一系列措施切中影响职业联赛健康发展的要害问题,有利于俱乐部的可持续发展。职业联赛的规范、有序运行不仅需要俱乐部自身增强管理能力,也需要国家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长效机制,分阶段、分步骤,扎扎实实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对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研究、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