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银行账户的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的财产性赠与,归孩子本人所有——涛某某诉施某某侵权责任纠纷案
【裁判规则】
长辈主动将压岁钱打入孩子银行账户的行为应认定为赠与,不论其是否掌握银行账户密码,都无权取回存款。
【基本案情】
逢年过节,长辈给小辈包红包,小辈给长辈拜年,这是中国人特有的传统。然而,对孩子们来说,红包除了能带来惊喜,或许还会带来烦恼。年仅11岁的小男孩涛某某就非常郁闷,父母离婚后,78岁的奶奶分多次把自己卡里的4万多压岁钱取走了,为了讨回这些钱,他将奶奶告上了法庭。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涛某某的奶奶向其返还压岁钱及生日礼金共计4.5万余元。
【审理结果】
法庭上,涛某某和朱女士称,这些钱都是涛某某从小到大积攒下的。即使如施某某所说,银行卡里的钱是她存入的,但其自愿将钱款存入涛某某名下的账户,这本身就是一种赠与行为,虽然施某某从来没有向其告知取款密码,但涛某某凭自己的身份信息也能够将这些钱取出来,因此赠与行为已经完成,她无权擅自取款。
施某某却辩称,这些钱并不是给涛某某的压岁钱及生日礼金,而是自己的工资存款,她只是用了涛某某的名义开了户而已。不仅是取款密码,连存折也没有给过涛某某,所以这些钱仍然是自己的。
施某某的这个说法让涛某某和朱女士顿时慌了神,却瞒不住法官的“法眼”。细致的法官发现,该账户的存款时间十分有规律,都是涛某某的生日或者春节前后,施某某说这是其工资存款的说法逻辑上说不通。何况,在自己有银行卡的情况下,施某某也无法解释为什么不将工资存于自己账户下,而要大费周章地存到尚未成年的孙子那里。
同时,按照相关规定,钱款存入储蓄机构后,个人便可凭有效证件随时进行支取、挂失等,并不需要凭借存折和密码。因此,赠与的行为自钱款存入时就已经完成了,施某某未经涛某某同意擅自取走存款,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予以返还。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报 2017年2月15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