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试验药物简介
HL04/WBP264
是贝伐珠单抗的生物类似药。
本试验的适应症是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
2.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是评价
HL04/WBP264
和安维汀
®
在晚期或复发性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疗效相似性,
次要目的是评价
HL04/WBP264
和安维汀
®
在晚期或复发性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免疫原性。
3.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
期
设计类型: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 国内
试验人数:
426
4.
入选标准
1
受试者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
年龄≥
18
岁且≤
70
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为准),性别不限;
3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不能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
IIIb
期)、转移性(
IV
期)或复发性的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若混有多种肿瘤成份,则应按其主要细胞类型进行分类)(根据
IASLC
第
8
版分期标准);
4
必须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作为靶病灶(根据
RECIST V1.1
标准,
CT
或
MRI
),且该病灶未接受过放射治疗;
5
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况评分(
ECOG PS
)为
0-1
分;
6
预计生存时间≥
6
个月;
7
筛选时的实验室结果:血常规:白细胞计数≥
3.0
×
109/L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
1.5
×
109/L
,血小板计数≥
100
×
109/L
,血红蛋白≥
90g/L
;肝功能:总胆红素≤
1.5
×正常值上限(
ULN
);不存在肝转移受试者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ALT
)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
)
<2.5
×
ULN
,肝转移受试者其
ALT
和
AST<5
×
ULN
;肾功能:血清肌酐≤
1.5
×
ULN
或肌酐清除率≥
50ml/min
,且尿常规检测结果显示尿蛋白
<2+
。对基线时尿常规检测显示尿蛋白≥
2+
的受试者,应进行
24
小时尿液采集且
24
小时内尿液中的蛋白含量
<1.0g
;研究治疗前
7
天内,国际标准化比率(
INR
)≤
1.5
,且部分促凝血活酶时间(
PTT
或
APTT
)≤
1.5
×
ULN
。
8
育龄女性受试者、男性受试者及男性受试者的伴侣同意在末次研究药物输注结束后
6
个月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措施(如禁欲、绝育手术、避孕药、注射避孕药甲孕酮或皮下埋置避孕等)。
5.
排除标准
1
既往接受过针对晚期或复发性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的全身化疗、抗血管生成药物或分子靶向药物全身治疗的患者(对于既往接受了根治术后辅助化疗和
/
或术前新辅助化疗的复发性肺癌患者,若其化疗后
6
个月内未进展或未复发,且筛选时治疗相关毒性反应已恢复【
CTCAE4.03
标准判断≤
1
级,秃头症除外】,则可以入组);
2
混合型非小细胞和小细胞癌、或者以鳞状细胞为主要成份的混合型腺鳞癌(腺癌为主要细胞成分的混合性
NSCLC
可以入组);
3 EGFR
基因敏感突变型(
EGFR
敏感突变包括
18
外显子点突变(
G719X
)、
19
外显子缺失和
21
外显子点突变(
L858R
和
L861Q
))、
ALK
突变阳性或
ROS-1
突变阳性(筛选时基因突变未知的患者可以入组);
4 CT/MRI
影像显示肿瘤包绕或侵犯大血管内腔(例如肺动脉或上腔静脉);
5
有脊髓压迫或癌性脑膜炎史,或筛选时经
CT
或
MRI
证实脑部转移(若筛选时存在脑转移的患者经研究者充分评估,稳定且没有出血倾向,则可以入组);
6
在筛选前
28
天内接受胸部根治性放疗;在接受首剂研究药物治疗前
2
周内对胸部之外的骨病灶进行姑息放疗的受试者;
7
存在严重的未愈合的伤口溃疡或骨折,或随机前
28
天内接受了重大手术,或预期将在研究期间行重大手术者;
8
在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
48
小时内进行过小手术(包括置管)(由研究者判断是否有出血倾向);
9
当前或近期(接受首剂研究药物前
10
天内)使用阿司匹林(
>325 mg/
天)或其他已知可以抑制血小板功能的非甾体抗炎药;
10
当前或近期(接受首剂研究药物前
10
天内)使用全剂量口服或胃肠外抗凝血药或血栓溶解剂进行治疗。但允许预防性使用抗凝血药;
11
有遗传性出血倾向或凝血功能障碍,或血栓病史(筛选前
6
个月内);
12
在筛选前
3
个月内有咯血史,咳出的血量大于
2.5mL
;
13
未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大于
150 mmHg
和
/
或舒张压大于
100 mmHg
)、有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史;
14
任何不稳定的系统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感染(局部感染除外)、不稳定型心绞痛、脑血管意外或短暂性脑缺血(筛选前
6
个月内)、心肌梗死(筛选前
6
个月内)、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
[NYHA]
分类≥
II
级)、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肝脏、肾脏或代谢性疾病;
15
筛选前
6
个月内明确诊断以下病史:消化道溃疡、胃肠道穿孔、腐蚀性食管炎或胃炎、炎性肠病或憩室炎、腹瘘、或腹腔内脓肿;
16
明确诊断有气管
-
食管瘘;
17
临床上显著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与本研究的(如经抽水或其他治疗仍无法控制的腹腔或胸腔积液);
18
有肺纤维化病史或在筛选时
CT
显示有活动性肺炎;
19
在随机化前
5
年内患有
NSCLC
以外的恶性肿瘤,除了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根治术后的导管原位癌;
20
有自身免疫疾病史;
21
乙肝表面抗原(
HBsAg
)阳性者,且外周血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
HBV DNA
)滴度检测≥
1
×
104
拷贝数
/L
的受试者;若受试者
HBsAg
阳性,且外周血
HBV DNA
滴度检测
<1
×
104
拷贝数
/L
,如果研究者认为受试者慢性乙肝处于稳定期且不会增加受试者风险,则受试者可以入选;
22
丙型肝炎病毒(
HCV
)抗体、人体免疫缺陷病毒(
HIV
)抗体或梅毒检测阳性;
23
已知有变态反应性疾病病史或为过敏体质者;
24
筛选前
30
天内曾接受其它任何试验药物治疗或参加过另一项干预性临床试验;
25
有酗酒或药物滥用史;
26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准备在研究期间妊娠或哺乳的女性;
27
已知对贝伐珠单抗或其任何辅料,或任何化疗药物成分过敏;
28
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6.
研究者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1
|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
王洁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2
|
北京协和医院
|
王颖轶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3
|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
曹照龙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4
|
北京肿瘤医院
|
赵军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5
|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
姜达
|
中国
|
河北
|
石家庄
|
6
|
大连市中心医院
|
霍伟
|
中国
|
辽宁
|
大连
|
7
|
福建省立医院
|
崔同健
|
中国
|
福建
|
福州
|
8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郭禹标
|
中国
|
广东
|
广州
|
9
|
浙江省肿瘤医院
|
张沂平
|
中国
|
浙江
|
杭州
|
10
|
安徽省立医院
|
潘跃银
|
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