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在SNS社交网络平台上的虚假广告问题,特别是“冒充型”虚假广告泛滥的情况。文章以日本为例,详细描述了虚假广告给受害者带来的财产损失和名誉损害,以及平台运营商应担负的责任。同时,文章还介绍了日本总务省向Meta公司提出的要求以及具体的对策要求,包括事前审查和删除已发布的虚假广告等方面。此外,文章还介绍了其他相关新闻,如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的审查、个人信息泄露通知义务时限的放宽、著作权侵权诉讼、行业动向等。最后,介绍了威理扬法律团队和二次元合规系列文章的相关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SNS社交平台上的虚假广告问题严重,尤其是“冒充型”虚假广告,给受害者带来财产损失和名誉损害。
文章中提到,随着生成AI技术的发展,这种虚假广告可能变得更加复杂且难以辨别,平台运营商应当担负起相应的责任,建立健全社交网络平台的安全体系,采取及时的对策应对此类广告。
关键观点2: 日本总务省向Meta公司提出要求,采取对策应对“冒充型”虚假广告。
具体的对策要求包括事前审查和删除已发布的虚假广告等方面,强化平台参与度,净化SNS平台网络环境,维护网络世界社会秩序。
关键观点3: 威理扬法律团队介绍了二次元合规系列文章的相关内容。
包括游戏和动漫中的知识产权、数据合规、网络法律实务等方面的法律动态和解读。
正文
作者 丨 威理扬法律团队
编辑 丨 小 威
主编 丨 林 娜
在SNS社交网络平台上,冒充名人或知名企业的身份,以投资业务等形式作为伪装的虚假广告愈演愈烈,引发了不少SNS平台投资诈骗等受害事件。此前Meta已因放任SNS上的虚假广告而遭遇集体诉讼,被索赔2300万日元。【详情请参见“ACG法实务”5月15日推文:因放任SNS上的虚假广告,Meta在日遭遇集体诉讼,被索赔2300万日元】。这种“冒充型”的虚假广告不仅可能给浏览者带来财产损失,还可能降低被冒充者的社会评价,侵犯被冒充者的权利。受害者之一的日本知名企业家前泽友作(48岁)在5月15日通过其X(前推特)声明,已对Meta公司和Facebook Japan公司提起诉讼。表示故意将损害赔偿请求金额设为1日元,主要目的在于明确Meta公司和Facebook Japan公司在虚假广告问题上的法律责任。Meta公司解释其广告审查系统结合了人工审核和自动检测,并指出审查团队中有懂日语和日本文化背景的员工。且Meta公司曾在4月16日发布了关于应对冒充名人的诈骗广告的声明,重申Meta政策,禁止使用名人图片进行诈骗的虚假广告。
但这种“冒充型”的虚假广告依旧猖獗,与此同时,随着生成AI技术的发展,这种虚假广告可能变得更加复杂且难以辨别,以有效的对策应对此类广告已是迫在眉睫。鉴于SNS平台已成为现代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台运营商应当担负起相应的责任,建立健全社交网络平台的安全体系,采取及时的对策切断潜在受害者与虚假广告之间的联系,对高风险的对话内容及时提醒,大力打击“冒充型”虚假广告。基于此种情况,6月21日,日本总务省向Meta公司提出了有关平台应对“冒充型”虚假广告的要求,同时通过社交媒体利用环境整备机构(SMAJ)向提供SNS等服务的大型企业提出了实施对策的要求。
具体的对策要求有:
1.在投放广告前进行事前审查:
① 制定广告的事前审查基准并予以公布,同时,基于该基准和使用条款等,实施适当的应对措施;
② 针对在自家提供的SNS等平台上进行的“冒充型”虚假广告所引发的诈骗手法和实际情况等,进行审查;
③ 为确保上述①中的措施得以确实实施,特别是要配备充分了解日语及日本的社会、文化和法律的人力,建立事前审查体制,并公布其整备情况;
④ 在收到“冒充型”虚假广告的受害者通报的情况下,强化针对该受害者的事前审查;
⑤ 强化身份确认措施,验证广告投放者在事前审查中的身份确认过程及其有效性。
2.删除已发布的“冒充型”虚假广告:
① 建立、公布用户提交删除申请的方式;
②配备充分了解日语及日本社会、文化及法律的人力资源;
③ 在接到受害者的删除申请后,尽快作出判断,并在实施删除时将此情况通知申请者,若未实施删除,则通知申请者未删除的理由;
④ 制定并公布删除等措施的实施标准;
⑤ 删除措施体系公开透明,公布删除申请件数及实施件数、账号停用申请件数及实施件数等事项。
面对危害日益增大的SNS虚假广告,其受害方已不仅仅单纯是遭受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或是名誉受损的被冒充人,SNS平台治理制度、社会的安定秩序已然受到了挑战,逃避问题只会放任危害的蔓延,应对SNS平台虚假广告,是企业需要思考并担负的社会责任,总务省发布的该政令要求,是对平台责任的具体落实和强调,强化虚假广告治理中的平台参与度,使SNS平台以重要负责人之一的第一视角直接参与到虚假广告问题治理当中来,发挥其独有的平台优势和技术优势,净化SNS平台网络环境,维护网络世界社会秩序。
一、行政动向
1.与时俱进,日本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开展三年一次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审查
2.个人信息泄露时企业的通知义务时限将放宽至30天
二、诉讼维权
3.索尼、环球、华纳三家音乐公司对音乐生成AI公司Udio和Suno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
三、行业动向
4.为保护声音数据权益日本成立协会,AI工具将获得经过认证的高品质声音数据
5.LINE YAHOO JAPAN公布平台广告审查基准,回应对“冒充型”虚假广告的平台对策
6.虚拟电竞主播或已泄露7000余份新成员试镜申请人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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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娜
垦丁北京联合创始人
威理扬法律团队创始人
二次元合规律师
骨灰级二次元迷
深耕互联网ACG行业法律实务15年,专注数字经济环境下的知识产权、数据合规、网络法律实务。日本北海道大学法学硕士,师从日本知识产权法第一人田村善之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实务导师、“威理扬ACG法实务”平台主理人、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中日文化与法律工作委员会主任、第二届理事会理事、日本九州经济联合会知识产权研究会会员。
曾供职完美世界法务部高级法律顾问、竞技世界法务部手游组负责人、某精品顶级律所日本业务部部长。曾为社交类、内容类、游戏类、工具类等多家互联网产品出具量身定制的全生命周期合规方案,并提供出海欧美、日韩、东南亚、中东等国家的合规方案。
曾在日本知识产权权威杂志《AIPPI》62卷3号发表日文论文《实用艺术品的著作权保护制度中日比较》,并在日本九州经济联合会知识产权研究会上以日文多次发表主题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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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威理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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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时代,我们看到了在日本扬帆起航的罗小黑战记、收获了时光代理人带来的惊心动魄、看到刺客伍六七迈向世界的高昂步伐、也惊艳于原神的全球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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