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场发生变化
一方面,减持新政实际上拉长了受让方出售股份的时间,新规前疯狂的大宗交易机制已然被打破,2017年上半年大宗交易市场的成交数和规模都出现明显的震荡下降趋势。
另一方面,减持新规下,找到大宗交易接盘方的难度相比之前明显增加,这会使受让方在议价中拥有更多主动权。
2、业务思路发生变化
减持新规后大宗交易业务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市场上的大宗基本上是纯交易行为,赚的差不多1、2个点的差价,主要靠规模取胜,要求资金很快卖出去,原来2/3的接盘方会在一周之内把股票清掉,增加资金的周转率。
而现在接盘方需要锁定6个月,大大增加了接盘方的持股风险。因此,参与大宗减持的金融机构开始更加注重对股票资质的挑选、大宗交易折价的谈判以及资金结构的搭建。接盘基本面可观的股票以前可以给到9.7、9.8折,现在只能给到8.5折左右。
3、业务模式发生变化
新规的发布带来了短暂的大宗交易市场的低迷,但是很快投资人就探索数新的参与路径。目前主要有三种路径:
(1)接盘方以一定的折扣一次性接手定增解禁股票。
有私募机构已经开发出“6+3/6+6”个月的私募产品,其原理是:减持新规规定大宗交易的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再考虑到减持方会折价转让给受让方,让投资人认为这相当于是“6个月的小定增”,因此有投资机构开始以一定的折扣从大宗交易市场买入到期需要解禁的定增标的,做成“6+3/6+6”个月的私募产品。
(2)类代持方案。
减持方卖出后签订兜底合同,6个月锁定期内解禁股票由接盘方持有。接盘方可能要求减持方有一定的承诺或者对赌,如果6个月后股价低于转让价格,则要求股票转让方给予一定的补偿。
目前部分商业银行也推出了大宗减持的代持业务。主要的业务模式为,银行资金作为优先级资金,与减持股东的自有劣后资金认购结构化资管产品。结构化资管产品作为代持方,通过大宗交易接盘减持股东的股票,减持股东需承诺回购或提供担保。
银行可以获得“固定收益”或者“固定收益+浮动”。结构化资管产品在受让股票满六个月之后大宗或二级市场卖出。这种模式下,减持方可以实现1:2甚至1:3的高杠杆,但需要付出一定的融资成本。
(3)“大宗+期权”方案,接盘方接盘之后可通过期权对冲6个月锁定期内股价风险。
已有某些券商推出大宗交易的产品,其内在逻辑和这个基本相似,其产品结构示意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