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新个税法实施,许多人对它的印象主要在于:
1)起征点从3500元/月提高到了5000元/每月
2)由按月计征调整为按年综合计征
3)增加了子女教育、赡养父母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新个税法的实施,整体来说普惠于民,但同时也对个人和企业的税费缴纳进行了
严格监管
,尤其是
在工资外取得高收入人群(如兼职、稿酬收入)与通过私人银行卡转账进行工资补贴、劳务费用支付的企业。
—兼职类纳税—
假设小明本月工资收入未达到起征点,但
因兼职设计工作取得劳务报酬1.5万元。
过去他可以通过私人银行卡转账直接收取报酬
,新税法背景下则必须按照规定的劳务报酬缴税公式:
税费=(劳务报酬收入-费用)*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收入<=4000元,费用=800元;
收入>4000元,费用=收入*20%;
【劳务报酬所得税率表】
级数
|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
20
|
0
|
2
|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3
|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当月他必须缴纳税费:
15000*(1-20%)*20%=
2400元
(掐指一算,
刚好可以集齐10个色号的YSL召唤一个女票!
)
而若小明同时有房租、其他兼职等收入,同样需要预缴预扣相应税费。
除了业余设计师,还有哪些人群“中枪”了呢?
兼职代购&微商、自由撰稿人、业余插画师/咨询师、自由&兼职翻译
等等等等,无一幸免。
对于个人
新税法政策的实施,除了
对个人工资收入渠道加强监管
,也将
个人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等所得纳入缴税范畴,按月按次严格预扣预缴。所以合理合规的良好税务筹划非常必要。
对于企业
新税法背景下,企业为员工扣缴税费方式更为复杂,且
“补贴类”工资同样纳入缴税范围
。而
社保由国家税务机关代为征收,用人单位社保缴费情况得到更实时监管
。对此,企业有必要完善自己的税务筹划,降低经营风险,同时优化自身的税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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