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很典型的基层“拒绝执法”的案例。我之前V+里写的就是在90年代时,专家调研的情况。他们发现立法后,基层不愿意执法,因为觉得按照立法走没办法收尾。甚至认为立法者是缺少真实执行能力方案的人。“管杀不管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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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留还是拐卖公众定会等到真相#
#走失女硕士收留者侄女回应质疑#
“花花(女硕士)也有清醒的时候,她清醒的时候为什么不走?为什么毕业了31岁都没有工作?因为她是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无用的人!哪个单位会用一个精神病患者工作?我承认我二叔收留她,这个事是不对的。”
牛逼………………
收留??实际上,当时丰县小花梅案件就避重就轻了一个重要法律问题:与一个间歇性精神病女性患者发生性关系(有孩子出生事实为证),举证责任到底在谁?
到底,检察院是需要尽到一个几乎不可能的举证义务——证明男子曾经在女子精神病发作(丧失性同意权)的时刻与女子发生了性关系,才能证明男子犯强奸罪?
#走失女硕士收留者侄女回应质疑#
“花花(女硕士)也有清醒的时候,她清醒的时候为什么不走?为什么毕业了31岁都没有工作?因为她是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无用的人!哪个单位会用一个精神病患者工作?我承认我二叔收留她,这个事是不对的。”
牛逼………………
收留??实际上,当时丰县小花梅案件就避重就轻了一个重要法律问题:与一个间歇性精神病女性患者发生性关系(有孩子出生事实为证),举证责任到底在谁?
到底,检察院是需要尽到一个几乎不可能的举证义务——证明男子曾经在女子精神病发作(丧失性同意权)的时刻与女子发生了性关系,才能证明男子犯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