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燕大元照
北大社第五图书事业部 · 燕大元照法律图书官方账号,在打造精品法律图书的路上,我们的梦想是星辰大海 ~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湖北经视  ·  痛心消息传来!母女双双遇难 ·  昨天  
湖北经视  ·  关晓彤、鹿晗,冲上热搜! ·  2 天前  
湖北经视  ·  70 岁以上老人猥亵不行拘,高龄成 ... ·  2 天前  
湖北经视  ·  噩耗传来!3人牺牲,有1人原准备5月结婚 ·  3 天前  
湖北经视  ·  确认!她官宣复出 ·  4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燕大元照

定了!收容教育制度正式废止

燕大元照  · 公众号  ·  · 2020-04-03 18:04

正文


据新华社4月2日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包括「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在内的10部行政法规从即日起被废止。这意味着,继收容遣送制度、劳动教养制度被废止之后,作为行政强制措施存在28年的收容教育制度也正式被废止。



为什么要废除收容教育制度

罗翔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2020年3月27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包括「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在内的10部行政法规从即日起被废止。


收容教育制度终于走向尽头!


收容教育源于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该决定第4条规定:



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强制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习。期限为六个月至二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随后,国务院制定了「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对实施中的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它是目前公安机关主要的操作依据。


但是,1997年全国人大对刑法进行全面修订时,虽然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有关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的规定继续有效”,但是收容教育名曰“教育”,其实就是惩罚,它根本就是限制甚至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它与刑罚没有本质区别,唯一的区别在于这种措施是公安机关的自留地,几乎不接受任何司法审查。


收容教育在形式是违法的。 2000年「立法法」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无论冠以何种动听的名词,收容教育在实质上都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国务院所颁布的「收容教育办法」明显违背「立法法」的规定。


收容教育在实质上是不正当的。 收容教育的设立初衷在于矫正,“使之改掉恶习”。然而,收容教育的矫正目标在实践中几乎完全失败。人何时能够矫正成功,很难有客观标准,只能凭借矫正者的主观臆断。


然而,任何矫正都带有强制性,如果不考虑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任意以矫正之名行惩罚之实,那么这种实质的惩罚权根本就是不受限制的权力,它极易诱发权力的堕落与腐败。


历史上,纳粹法西斯曾经极大地利用了“矫正理论”大行残暴。对于仅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人,有什么理由剥夺其六个月以上的自由呢?


收容教育在实施上给予了公安机关巨大的权力,几乎不受约束,成为腐败的巨大温床。


收容教育的适用非常随意,事先没有听证,事中几乎没有通知,事后也很难得到救济。仅凭县级公安机关一家之言就可剥夺当事人六个月到两年的自由,而且还很难受到有效的司法监督与审查,如此巨大的权力给腐败寻租大开方便之门。公安机关如此热衷打击卖淫嫖娼,收容教育制度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收容教育制度已经走向尽头,但是希望它不要卷土重来。



————————

✲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罗翔说刑法」,原标题为「为什么要废除收容教育制度」,作者罗翔


罗翔 男,湖南耒阳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现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研究领域:刑法学、刑法哲学、经济刑法、性犯罪,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开设刑法总则、刑法分则、经济刑法、刑法研讨等多门课程。2008年以来入选法大历届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2018年入选法大首届研究生心目中的优秀导师




- 附: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 -




一、防治布氏杆菌病暂行办法

1979年12月22日国务院批准1980年1月31日卫生部、农业部发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