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信用卡,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我终于进入超前消费模式了!还有一些人拿到信用卡之后首先想到的是:透支和预期不还,甚至一直赖账
= =| 这个后果,真的是要多严重有所严重撒。
信用卡逾期不还的后果
到了还款日期,没有还款的,信用卡持卡人可能要向银行缴纳以下费用:1)信用卡滞纳金;2)逾期利息;3)产生不良信用记录 ;4)诉讼费用;5)恶意透支者甚至会面临刑事责任。
我们先来解释解释上述那些费用都是什么东东:
所谓的信用卡滞纳金就是持卡人在信用卡到期还款日实际还款额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情况下,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要支付滞纳金。
滞纳金的比例一般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 5%,但是每个银行关于滞纳金的比例也有所不同。
举个例子,比如信用卡持卡人阳哥用信用卡消费了 1500 元,在到期日小 M 只向银行还了 500 元,假如该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为 1500 元。
阳哥要交的滞纳金为 1500-500=1000 元;1000X5%=50 元。所以阳哥要向银行缴纳滞纳金就为 50 元。不足 10 元的按照 10 元来收。
之前有一条新闻很火爆,8 年前杨女士的卡不小心透支了,而 8 年后当初透支的 29.98 元产生的利息加滞纳金,已经超过了 1 万元。
根据今年颁布的《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信用卡滞纳金被取消了,但并不意味着没有任何惩罚了,而是变成违约金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按照规定,当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时,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另外,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
之所以会出现透支 30 元变成 1 万多的情况,还是新规定实施前滞纳金和罚息惹的祸。
信用卡滞纳金指的是持卡人在信用卡到期还款日实际还款额低于最低还款额的情况下,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要支付滞纳金。
信用卡滞纳金的计算基准是最低还款额。运用公式表示是:最低还款额=(信用额度内)消费款的 10%+100% 提现金额 +100% 前期最低还款额应还未还部分 +100% 超过信用额度消费款 +100% 费用和利息 + 分期还款本期应还部分(分为有息及无息两种)。
其中的「费用」部分,就包括信用卡滞纳金和超限费,信用卡超限费是指当持卡人累计未还用款金额超过发卡银行为其核定的信用额度时,按规定应向发卡银行支付的费用(明年起将不再收取)。
另外,由于信用卡的记账日和还款日均是以月为单位,所以信用卡滞纳金也是按月计收。
例如:我消费 1500 元,如果在到期还款日只向银行还款 500 元,假如该银行规定最低还款额为 1500,那么该银行将对低于最低还款额的部分即:1500 元 -500 元=1000 元收取滞纳金,收取滞纳金的金额为:1000 元 *5%=50 元。
除了滞纳金,还需要缴纳罚息。按照新规定,信用卡透支利率明年起,将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 0.7 倍。
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以及对信用卡溢缴款是否计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银行最常用的两种罚息方式包括全额罚息和未清偿部分计息。而大部分银行都采取的是全额罚息。
全额罚息是指在还款日后,只要未足额还款,发卡行都会对持卡人按照总消费金额计息。目前绝大部分银行都是采取这种方式。
假如我 9 月 1 日刷信用卡消费 10000 元。9 月 5 日为账单日,9 月 25 日最后还款日之前,我全额还上 10000 元欠款,就不产生利息。
如果 25 日到期未能全额还款,只还了 9999 元,差 1 元未还,也要按 10000 元计息,从消费当天 9 月 1 日到还款日 9 月 25 日为止,共计 24 天,需付利息 10000*0.05%*24=120 元。
而剩下的 1 元欠款也要计息,从 9 月 25 日开始到下月账单日 10 月 5 日,共计 11 天,得出利息 0.0055 元。最后循环利息相加,得出 120.0055 元。
如果按照未清偿部分计息,同样透支 10000 元,到期 25 日还清 9999 元,差 1 元未还。按照未尝还部分 1 元钱计息,从消费当天 9 月 1 日到 10 月 5 日账单日为止,共计 35 天,得出利息 1*0.05%*35=0.0175 元。
由此看出,全额罚息跟未清偿部分计息差距还是十分巨大的,大家千万要警惕全额罚息带来的循环利息影响。
另外,新规定指出,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逾期利息。阳哥向银行信用卡客服确认,目前信用卡逾期的利息是按日计算的,利率为 0.05%,而且利息计算的日期是从使用信用卡消费的第 2 天进行计算的。
比如阳哥在 10 号用信用卡消费了 2 万元,还款日期为 28 号,那么 11 号开始就开始计算利息了,假如阳哥到下个月的 5 号才把钱还上,小 M 要交的逾期利息就为 20000X0.0005X26=260 元。这只是逾期利息,其实还要缴纳一定的滞纳金。
信用卡逾期不还款还会导致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一般是 1)逾期六十日计入个人征信;2)逾期九十日计入个人征信不良;3)逾期超过九十日,银行方面不再进行欠款催收,会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良信用记录一般 5 年后才可消除,严重的 10 年后才能消除甚至永远进入黑名单。
关键是在征信不良期间,不仅不可贷款,出国会受到限制,甚至买火车票和飞机票也会受到限制。
现在房价这么高,你不贷款怎么买房子,你的征信不好怎么从银行贷款?所以欠银行的钱还是趁早乖乖地还了吧!
要不然,银行会把你告上法庭,在这个期间产生的诉讼费用,也是要信用卡持卡人承担的。
恶意透支后果更严重
现实中,总有些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人。这些人办理信用卡就一个目的:恶意透支!专门黑银行的钱。
因为法律有时效性,如果你透支信用卡的钱不还,银行没有报案,公安和其它司法机关也没发现你的事没有立案,10 年之后,一般不会再追究你的责任,除非最高人民检察院特批。
钱是银行的生命,银行怎么可能不报案。如果银行报案,公安司法机关已经对你的事立案侦查的:就不存在追诉时效的问题了,不管什么时候发现你回国,都可以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还有一些人说,索性恶意透支完之后就拿着钱移民到国外,让自己变成外国人,这样自己就可以享有一定的豁免权。
别做梦了,豁免权,仅是对外交人员或联合国国际组织人员的,而且即使对以上这些人一般也仅是民事豁免,刑事轻易不会被豁免。
对于恶意透支,刑法给出的处罚规定是非常严重的,大家可以看看,自己感受一下:
《刑法》第 196 条规定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2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5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现在手机支付这么发达,信用卡没有太大的必要,而且如果产生透支或者逾期不还还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麻烦。
曾经办理过信用卡的读者现在好好想想自己的信用卡有没有透支,有没有逾期不还。之前办过信用卡的读者如果不放心可以查查自己的征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