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制度更容易被执行?
郑小悠《清代的案与刑》提到,清代书吏权力极大,摆布司官,糊弄堂官(尚书、侍郎),六部中惟刑部“吏无脸”。
作者的解释是:雍正采纳建议,要求司官必须亲自拟稿,书吏只能抄写,不得拟稿,该制度限制了书吏权力。另外,刑部重视官员专业素养、道德操守。
书吏不得代司官拟稿这项制度,应是对六部的统一要求,为什么单单刑部能执行?
重视官员专业素养、道德操守,这是结果,不是原因。换个问法:刑部存在什么特殊之处,使有专业素养、道德操守的官员更容易获得晋升?
关键就在这个成语——作威作福。六部“户吏礼工刑兵”各有特点“富贵贫贱威武”,刑部是作威的——给人合法伤害,其他五部主要是作福的——给人合法福利。
郑小悠《清代的案与刑》提到,清代书吏权力极大,摆布司官,糊弄堂官(尚书、侍郎),六部中惟刑部“吏无脸”。
作者的解释是:雍正采纳建议,要求司官必须亲自拟稿,书吏只能抄写,不得拟稿,该制度限制了书吏权力。另外,刑部重视官员专业素养、道德操守。
书吏不得代司官拟稿这项制度,应是对六部的统一要求,为什么单单刑部能执行?
重视官员专业素养、道德操守,这是结果,不是原因。换个问法:刑部存在什么特殊之处,使有专业素养、道德操守的官员更容易获得晋升?
关键就在这个成语——作威作福。六部“户吏礼工刑兵”各有特点“富贵贫贱威武”,刑部是作威的——给人合法伤害,其他五部主要是作福的——给人合法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