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对一名九岁儿童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引发广大网友高度关注。
8年前,女孩生父因赌博欠债杀害她的生母和外婆,被判处死刑。父亲作案后卖房,买主王某支付55万元购房款,但房子没能过户。王某后将房产继承人陈蔓告上法庭,要求判令合同无效,归还卖房55万元,获法院支持。因该孤女未归还,法院向其发布限制消费令。
12月16日凌晨,@金水法院 官微发布《致歉声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表示,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复查,郑重地对大家说一声:“我们错了!”金水法院指出,对未成年人发出限制消费令不符合相关立法精神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错误的。
(图源:微博截图)
目前,该院已依法解除了限制消费令。该院就此错误向当事人和网友诚恳道歉!
从12月14日,女孩外公在微博发声到一天后法院发文“认错”,金水区法院的迅速反应值得点赞!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一句“我们错了”,态度诚恳、端正。
自己的生父杀害了生母和外婆,背上55万元的债务,女孩的遭遇着实令人同情。实际上,正是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法院并没有将该房屋强制拍卖,而是采取了相对“温柔”的措施:发布限制消费令。即便这样,还是引发了广泛争议。
东老师认为,如果法院在对女童下达限制高消费令之前,能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将处理结果对女孩的伤害尽可能降到最低,这一系列的质疑可能就不会发生。
毕竟,一个9岁的孩子是无法理解限制高消费对她造成的后果和影响的。如果法院担心孩子处置了房产,完全可以采取其他措施,既保护买主的利益,也能让年幼的孩子被温柔相待。
那么,考验法院业务能力的时刻到了,接下来需要进一步厘清案件中的继承、买卖和债务关系,尽快合理合法合情地解决这件事。毕竟,房屋的买家也是受害者,其权益也需要保护。
另外,金水区法院的做法对全国司法机关来讲,也有一定的警示作用。虽然其及时道歉、取消限制高消费令,但如果能在采取相应措施之前,多考虑一下未成年人的权益,多考虑一下可能引发的社会争议,就不会发生这样的舆情。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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