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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局公告引发关注,《哪吒2》同人制品热潮会受限吗?

知识产权那点事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25-02-21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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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后简称《哪吒2》)的票房数据不断刷新,衍生而出的同人市场热度也居高不下。不仅有大量摊主申请参展即将到来的CP31,还有许多哪吒专场的展会在各地小范围举行。如火如荼的二创风暴之中,四川省版权局与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公告明确抵制盗版、盗录及未获得权利人合法授权制作电影相关周边产品等行为,这一公告以一石激起千层浪的速度广泛传播,许多二创作品闻声下架,并有展会方表态应版权方要求将不予通过含有《哪吒2》制品的相关摊位的申请。



今日有GA08同人展的工作人员出面回复表示,现阶段官方很难出面进行界定,但出展符合GA参展规定,不用担心被官方起诉侵权的问题。



《哪吒2》官博中也曾多次转发哪吒的同人二创作品。



昨日,《哪吒2》官博也曾转发一则于LOFTER发布的《哪吒2》同人创作精选合集,对二创作者表示感谢。




同人制品依托原作品产生,不可避免地需要结合原作品的故事背景、人物形象、设定关系等,因此也会与原作品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内容。在未经授权的同人创作中,如果在原作基础上加以新的构思,虽然作品具有一定的独创性,但也可能构成改编权的侵权;如果同人作品因其人物形象或情节等引发公众混淆, 损害了版权方的合法权益 ,则可能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同人作品商业化的进程中,侵权盗版与为爱发电的同人制品的界限进一步模糊,这对版权方的判断也造成了一定困难,而版权方的态度很大程度影响了同人制品的生存空间。


《哪吒2》 作为全球动画电影票房榜冠军,具备了成为超级IP的潜力。面对蓬勃的二创市场,各个手握IP的公司态度不一,未来 《哪吒》 版权方将采取何种态度还需要等待时间给出答案,而部分版权方已经通过行动表明了他们的态度。


2005年底,某漫画家在未经哆啦A梦版权方小学馆授权的情况下,以“哆啦A梦最终话”为题推出同人漫画作品,这部漫画收获了大量好评,销量数倍于其他同类作品,被奉为经典之作,许多读者甚至误以为其为原作,广为流传。针对这一作品,小学馆向这位作者发出侵权警告,事件以和解告终,同人作者将库存销毁后提交了道歉信和承诺书,并向小学馆支付了一部分作品售卖所得收入。


2024年3月,宝可梦公司的前首席法律顾问唐·麦高文在接受外媒访问时被问及宝可梦公司是如何发现,以及判断给哪些宝可梦同人作品发送律师函时表示,在办公室里的他发现这些宝可梦同人项目自然也是通过媒体的报道,不过被他发现这并不代表着会被发律师函,因为没有公司喜欢起诉自己粉丝。不过如果宝可梦同人项目的作者尝试从该项目中赚钱,例如使用Kickstarter等类似的众筹平台获得赞助资金,那就是法务部介入的时候了。 [1]


东方Project的版权方上海爱丽丝幻乐团在B站发布了《东方Project使用规定》,对原作使用、二次创作发布作出了明确规定。



传统同人制品由于成本需要覆盖画师、美工、印刷生产、仓储、包装、物流等多个环节,且由于订量较小不涉及大批量生产,很多个人卖家需要独自承担打样校色、质检等一系列工作,往往并非以盈利为目的,赔本的也不在少数。这种情况下,版权方通常不会选择采取行动。而在 《哪吒2》 这一IP展现出强大的市场号召力后,一些公司嗅到了商机,试图流水线工业复刻这类同人制品的产出模式获取大额利益,这种情况下,版权方会如何区分商业盗版和同人制品尚未可知,我们将持续关注后续动向。


[1]TPC前法律顾问称宝可梦同人项目赚钱才会发律师函_腾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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