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廖信忠
前不久,台湾发生了这么一件事:有位怀孕9个月的孕妇上了火车,找了个位子坐下。但刚坐下没多久,就有一位女性表示这是自己的位子,叫她起身。这位孕妇觉得很无语,于是上网发文求安慰,还在网上上传了那位女乘客的照片。没想到网友不但不同情她,反而开始围剿她,认为本来就不是她的位子,她自知有身孕,为何不提前买票,最后逼得她把言论都删了。
不久后,大陆也有则新闻,某孕妇与丈夫坐卧铺车出行,孕妇买到的是上铺,但她占了下铺的位置。这时下铺的主人—— 一位年轻小伙来了,孕妇要求小伙与她换铺,小伙不肯,孕妇和她丈夫觉得小伙没同情心,最后大打出手,惊动警察出面调解。
这年头大部分人都觉得自己是个好人,你问10个人觉得自己有什么优点,至少7个人会回答“善良”。我想那位孕妇肯定也觉得自己是善良的好人,她一定觉得要她让位的人很不道德。可问题是,人处在不同的生长环境,对“善良”和“好”会有不同的评判标准,并且都喜欢以自己的标准去判断别人是不是好人。最经典的例子就是港剧《大时代》里的丁蟹,明明就是最大的反派,但在法庭上也能说得声泪俱下,仿佛全世界都在迫害他。这样的人有自己的一套处世标准和逻辑,凡违背他的标准、阻挠他的人,都是不善良的坏人。
前不久,台湾有一位地方议会的议长,因为涉嫌贪污被抓走了,支持他的群众就跑去包围法院,大喊是政治迫害。新闻画面里,他年迈的母亲号啕大哭:“你们怎么可以抓他,他在家很孝顺的呀!”我看到这里,“三观”就突然混乱了,是不是孝子与违不违法有什么必然关系?大家都知道那句话:“如果道歉有用,那还要警察干吗?”如果一句“我觉得我是好人”就能走遍天下,那在这个到处都是好人的世界,还要法律干吗?普遍规则会出现,可能就是几个好人彼此都为了正义打了几架之后,发现打架的代价太高,才慢慢协商出虽然不满意但还算能接受的规则。
坐火车也是一样,每个人上车,都付出了相应的金钱买票,舒舒服服地坐到站是购票者的合法权利,没有人有义务非要给别人让座。让座并不是责任,也没有强制的规定,那仅仅是一种做人的美德。不幸的是,这个社会上太多人,会用各种道德绑架、道德谴责,或眼神中发出“哔哔哔”的道德光波,逼你去做符合他们的道德标准的事,并且觉得那是理所当然的,完全不顾普遍规则与他人的合法权益。
台湾那起孕妇让座事件最后出现了神反转。隔了一天,那位子的主人亲自上网发文,指出自己也是孕妇,有5个多月的身孕,而且车票是两星期前就订好的。她表示,绝不会因为自己是孕妇就理所当然地认为全车的座位都可以随便坐,“没有人必须要让位给我,那本来就是他们的权益”。
也许还有态度的问题,有什么事只要好好说,大家都不会太为难你。有一次我坐火车,睡得正香时被一位老年阿叔大力摇醒,不客气地说这是他的位子。我刚醒,神志不清,迟疑了会儿,正想说我有买票呀,怎么是他的位子?可这时他更不客气了:“没票坐别人位子还怀疑?”他拿出票气冲冲地顶着我鼻子说:“看到没?”我仔细看了看票,又看了看他,遂默默起身让给他,他以胜利者的姿态坐下。不久,车子缓缓启动,我才幽幽地开口:“这是北上的列车,不是南下的……”
来源:《读者》2015年第1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