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图:愛租王 / CC BY-SA
为什么学校卫生由学生无偿负责?
加班间隙稍微普个法。有一个极为普遍的误解是,学校和学生之间是民事合同的关系,即学生向学校付学费,换取学校向学生提供教育服务。我们可以肯定的说,这个理解是不符合中国法律的。
学校和学生不是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根本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校和学生之间也不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缔结民事合同的关系,不适用《合同法》(且不考虑购买课本、食堂就餐之类的情况)。与此相反,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包含了某种不平等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比如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教育者应当“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高校学生应当“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当然,我们有必要讨论这些管理制度是否是合理的,应该如何被制定,如何服务于更好的教育学生等等问题。但无论如何,我们需要了解一个前提,学生受到学校的管理,遵守学校的制度是教育制度的一项基本内容。
看到题主设置的标签,“法律”、“维权”...........我一开始仅仅是微微一笑,但看到了高赞的答案,不禁让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让我有了答疑解惑的冲动。
为了满足题主的好奇心以及平息大部分知友那深深的“不忿”,本人准备正襟危坐,怒打一发,严肃认真,绝不玩笑。
这里需要 @张姑娘,虽然这位知友的回答没有干货,我也就算不上实名反对,毕竟是感性畅言,无所不谈嘛。但还是要点一下名,毕竟以下的答案有很多是针对这位知友感性理解的理性回答,毕竟得了这么多赞,相信类似的”不忿”不在少数,权当交心。
咳咳........下面是正经回答。
从题主设置问题的标签和补充说明来看,题主有以下几个角度的疑问:
经济角度质疑(消费层面)、法律角度质疑(权利层面)、教育角度质疑(社会层面)、以及事实反例质疑(事件之间的错觉偏差)。既然是认真回答,自然要先答疑,再解惑。
问题是:为什么教室(学校)卫生要由学生无偿打扫?
回答之前,先为问题的相关概念明确范围,方便理解。主要是对“学校”定义的明确,别看学校都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但性质差别还是很大的,因为涉及到题主的疑问,所以要明确区分。以下主要围绕基础教育(中小学阶段)、高等教育(大学、大专阶段)、公办教育(财政支持)、私立教育(市场定位)之间的差别,来谈这个问题。如果弄混淆了这些概念,把他们都理解成你所看到的、所接触的学校,那自然容易出现“幸存者偏差”,有失客观。
题主问题的针对目前来看集中在高中阶段,那么我便以高中阶段为主要观察对象,进而答疑。
既然题主涉及了以上几个层面,那么我便从以下几个层面来逐一解开题主的疑问。进而,回归问题本身——为什么教室卫生要由学生无偿打扫?
先答疑:
一、经济角度:
题主认为,学生(高中生)是消费者,所以理应享受消费者待遇,有属于消费者的权益,学校是”卖家”,应向消费者提供”服务”,而卫生环境便是基本的“服务”之一,应由学校提供,不应由消费者自己承担。对于题主的这个理解,我有话要说。
1、关于消费者。
顾名思义,消费者是消耗产品的人,是区别于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市场名词。而消费者的消费(使用需求)驱动了市场行为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那就是交换(买),而顾客才是买(交换)的人,而交换的人(买家)未必是消费的人........
2、学生是消费者?还是顾客?
学生是消费者(使用产品的人),并不是顾客(购买产品的人)......
换句话说,对生产经营者而言,顾客才是上帝,而消费者则未必是........说直白点,谁花钱,生产者和经营者就会为谁服务.......从这个角度,如果把教育当成商品,那么学校(生产者)的第一负责人是家长,然后才是学生(毕竟消费者也有相关权益).......也就是说,学校应该先考虑家长的诉求,然后再考虑学生的诉求。
那么问题来了,在教育产品(过程)的消费阶段,家长和学生是一条心么?答案很残忍,家长一般情况下都是和学校一条心.........
举例:
a、比如说学校不让学生拿手机,学生不满意,觉得自己的自由被剥夺。没用,因为大部分家长也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拿........或者说学校只需要说服家长不同意让学生拿手机即可,根本不需要说服学生是否同意......学生苦逼?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b、再比如,作业的多少。很多家长心疼学生,觉得作业布置太多,到学校去咨询和质疑,结果三言两语被教师说服,老师的有理有据让家长觉得老师说得对,年轻人吃点苦不怕,结果达成一致,学生的感受?咬咬牙就过去了........
c、再比如,体罚,体罚本身是违背教育法的违规行为,但有些教师或学校竟然肆无忌惮,理由竟然是部分家长许可?看到没?家长只要许可,就可以适当体罚,你说这上哪说理去?
当然,如果家长护犊子,一切站在学生立场和诉求上与校规对着干,那么结果很有意思,学生多半会得到其想要的教育产品(特殊化),比如说允许你上课睡觉、比如说可以不写作业,比如说默许你逃课,比如说玩手机装看不见,比如说不给你排值日表,教师和学校睁一眼闭一眼,给了这种学生特殊的对待.......既然顾客想要,那学校也是可以给的。这是个例的特殊化,结果未必对学生有好处,如果不是特例,而是普遍家长的诉求,比如说家长集体去反对某一条校规,一定是有效果的。
而关于学生无偿劳动,学生可以回家问问大部分家长的看法。看看家长会支持谁?
通常情况下,关于这个问题家长基本都会和学校站在一起,因为受教育水平低且望子成龙的家长多半会选择相信学校的教育及管理方法,而受教育水平高的家长也会理解劳动教育对孩子的积极意义。
不光这个问题,很多管理上的问题,家长基本也都会站在学校的一边(即便不理解学校,也会选择支持而非反对)。
学校最恨人的一招是什么?——找家长!如果家长和学生站在一起,学校会找家长?
所以,不想劳动的学生,请先过家长这一关...........如果你侥幸过去了,学校会轻易说服家长让你参与集体劳动........攘外必先安内啊,同学!
3、学生作为消费者,权益有哪些?
消费者权益,指的是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与商品相关。那么高中阶段,家长花钱在学校买的到底是什么?
——是教育,而不是服务.........
换句话说,学校不是服务行业,也不会搞什么售后。绝大部分学校,基本都要以教育为核心产品,而服务则仅仅是次要产品。如果教育学生与服务学生产生了矛盾,那么很遗憾,首选教育、服务次之........
这种矛盾非常普遍,比如说,有些高中为了提高学生吃饭的速度,防止吃饭时聊天,以致挤压自习或睡觉时间,故意不在食堂安放凳子,如图:
再比如说,有些学校为了学生下午能有精神学习,强制学生午睡,没有宿舍的学校强制学生趴桌子睡,我精力旺,出去打球行不行?不行,扣分。我睡不着,不睡行不行,不行。必须睡.....
如图:
我擦,上哪说理去?
为何如此啊?学校没人性?没人管?家长为何不去闹?因为很简单,这些规定全是为了配合教育的(挤压休闲时间,提高学习时间和效率),你买的是教育,就花这么点钱,为了提高你所购买商品的质量(其实是应试质量),学校都做到这个份上了,要啥自行车啊?
要说买服务?也不是没有,一般都出现在私立的贵族学校.........
呵呵..........花钱多少决定了你所购买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这是常识。
也就是说,大部分公立高中(学费很低),学生是教育的消费者,是教育的享受者,学校不允许也绝对不应该在教育上“缺斤少两”,差别对待,不能损害学生的受教育权益,说白了,学校要时时刻刻对学生的受教育权利负责,也是对家长的负责。受教育权利才是学生的“消费者"权益,至于服务和享受的权益?呵呵,想太多.......如果实在控制不了自己想太多,看看兜里面的钱够不够........
而舒适的、无偿的学习环境,属于服务层面,不属于教育层面,而责任制的劳动,则属于教育层面(素质教育层面),当无偿享受(服务)和无偿劳动(教育)产生冲突,大部分公立学校会选择啥?一目了然啊。
4、打扫教室(学校)卫生的经济成本。
如果学校不找学生来打扫,而是找工人去打扫,从经济成本来看,学校的开支要多出一大笔。
如果连教室都由清洁工人来打扫,由于工作量之大,时间短(在高中如此节奏快的生活,打扫的时间也就 1 个小时不到),那稍微有点规模的学校(3000 人以上的高中)需要至少聘请 30 名(保守估计)清洁工人来完成日常的清洁工作,不说实际操作能否完成,就谈
经济成本,以下是北京市清洁工人的月平均工资分布:
怎么也得一个月给人家 3000 块吧?仅仅就一个学校,粗略估计,一个月就要大约多支出 9W......
这还不涉及管理成本和管理风险.........
全市这么多学校.......而且最主要的是,学校不是生产部门,不创造财富和价值,羊毛出在羊身上,公立学校吃财政,这笔预算从纳税人手里出。私立学校吃市场,这笔支出从家长身上出.......
放着大好的、简单快捷的、方便有效的人力资源不用,花这冤枉钱,哪个高中会这么坑?家长和纳税人同意了么?除了能解决部分人的就业之外,我想不到有任何好处.......至于有些高中生 YY 有偿劳动,支付工资,先不谈法律层面(稍后会谈),仅谈教学风险,如果这样,那谁还会把心思和精力放在学习上?全去大包大揽干活了..........这种岗位就会变成“特权”.......不利于学生身心发展。
小结:
从市场角度,学生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顾客,也并不会被学校当成上帝,家长花钱买的是教育,服务学生的前提是不能与教育(应试)产生冲突,服务学生多少基于学费的多少来定。
公立学校收费低,吃财政,私立学校相对好点,吃有钱的家长........但从市场角度,学生是最好的免费劳动力资源,不用白不用。如果不用,家长和纳税人要承担经济成本,学校要承担管理成本,图啥?就为了让高中生有“懒”的自由?要知道,学生劳动可不是给学校干的.....学校没能力承担这个经济成本,只能在家长身上薅羊毛.........在家不劳动,在学校还想让家长背锅?好大的胆!
当然,在高等教育阶段,很多公立大学并不划分分担区,有勤工助学岗,有聘任的清洁工人,教室也由工人打扫,学生只负责清洁自己的寝室。这种情况是因为有些大学比较有钱,财政拨款多,学费收的高,学生不好管理,清洁便于操作,生活节奏慢(相比高中)等等因素.......与高中没有可比性。.
二、法律角度
题主认为,中小学生受《义务教育法》保护,不应该被要求无偿劳动。题主反复强调无偿,潜在理解可能是:劳动应有偿......这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基于题主的这个理解,我依然有话要说..........
1、先说《义务教育法》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不难看出,《义务教育法》是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而并不是保障适龄儿童其他权益(享受服务)的法律。更不会保障学生应该享受到什么级别的待遇,什么级别的的福利等等,比如说空调配置、比如说就餐环境优雅、比如说学习环境舒适、比如说生活费用补贴........这些法律上都不会保障,顶多有政策上的扶持。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三条: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通过以上这条要求,学校可以开设相关的劳动素质教育,比如说日常的校园责任分担区、比如说开展社区服务周、比如说假期布置社会实践作业。这些都有要求学生去”劳动”,且无偿。
而这些”劳动”,与素质教育相关。从中可以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义务意识、劳动意识、分工意识和团队协作意识等........也就是说,基础教育阶段的学校要求学生无偿”劳动”,是本着教育育人的目的,为日后学生步入社会做素质铺垫。并不违背《义务教育法》,更不涉及违法。不但不违背,国家还会鼓励和支持。如图:
2、再说“有偿”劳动与”劳动者”
根据题主的理解,觉得劳动者应该享有劳动报酬,这是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以,校园劳动者不该无偿......
校园卫生的打扫需要付出劳动,但此”劳动者”非彼”劳动者”.........
劳动者一词范围宽广,不同领域定义不同,这里仅谈法律层面的定义:
指达到法定年龄(16 周岁),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但并不是所有自然人都是合法的劳动者,要成为合法的劳动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取得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区别于“非法劳动者”。
简而言之,不是所有劳动的人都是法律定义下的劳动者............核心词: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劳动行为能力:是指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能力。
劳动权利能力:是指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和能力。
也就是说,要有劳动(法律定义上的)的资格才能有获取劳动报酬的资格。那什么样的人没有资格呢?
童工没资格、不构成雇佣关系的(法律和实际)没资格、非法获得劳动身份的没资格(偷渡者....)、不履行劳动义务的没资格...........
高中生在校园劳动打扫卫生...........根本不具备劳动权利能力.......也没有获取劳动报酬的资格......法律不予保障。除非与学校签订合同或实际产生雇佣关系(比如说一些高校的勤工助学岗之类的),否则,在学校打扫卫生与做家务、社区服务没有实质差别......都是劳动,但都不是法律定义下的劳动者。自然也就不会享有相关的劳动者权益(取得劳动报酬的权益)。
结论:国家要求学校和地方政府(教育部门)拓宽教育途径,开展素质教育,而劳动教育是很重要的一环,不但不违法,国家还鼓励支持。
同时,高中的学生劳动普遍不具备劳动权利能力,自然也没有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所以,题主莫要觉得委屈,学校并不是万恶的奴隶主,你也并不是委屈的受气包,这只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三、受众角度
以高中为例,为什么教室要由学生自己无偿打扫?
仅从感受来讲,因为这项工作有不可替代性,没有比自己打扫自己的教室更合适的人选了。
我们先来看,高中生活节奏(国情)。
如此之快,令人发指..........
这是衡水中学残暴的作息时间表(请允许我举了个极端的例子):
类似这种残暴的作息规律使得大部分高中生的活动范围都集中在教室,换句话说,教室虽然是公共性质(可以安装摄像头),但却在实际使用中被赋予了私人空间的属性(只属于本班同学)。
对教室的这种潜移默化的感观使学生对这间房间多了一份莫名的感情。任何一个别的班级的同学来到你们班“串门”,你都会感觉多多少少的奇怪,如果他在你们班大吵大闹,你甚至会反感,但换做是自己班的同学,则不会。这是为何?责任感与归属感。
这种责任感来自共同的生活规律、来自共同的奋斗目标、来自共同的价值认同。
那么,任何与这个教室相关的,都属于这个集体,不属于其他人。这种私有属性使得班级的同学更能承担,也更愿意承担(对大部分班级同学而言)。
如果一个陌生人来到你们班级,在拥挤的空间来回走动,在你的座位进进出出,你是什么感受?在你推开班级房门的时候,看见一个陌生人在你的班级打扫卫生,你又是什么感受?排斥和反感会油然而生。所以,自己动手,心满意足。一些平时从来没干过家务的 80 后、90 后,等有了家,也同样不喜欢找家政服务,并不是因为他们变的勤快了,而是他们不喜欢外人进入他们的私人空间..........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