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用地供需对接的过程中,在小镇的策划、选址、规划、土地取得、建设和运营等各个环节上都要正确理解和集成应用土地政策。
策划定位环节。
除了考虑产业、区位、原有资源等因素,还要考虑土地和环境生态等资源约束条件,应当充分利用原有建设用地、原有建筑、地形地貌和传统风貌,尤其是老街区的风貌,切不可大拆大建。在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约束紧张的地区,特色小镇在选择产业时,要注意排除那些需要大量土地资源和较大环境容量的产业。
选址环节。
特色小镇的选址不可任性,要留意各类选址禁区,如各类自然保护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特色小镇的永久建设用地部分,应当选址在原有建设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区或有条件建设用地区,或者有可能通过规划调整为建设用地的区域。
规划环节。
特色小镇多选取组团式布局,应尽量细分组团和街区。其中,非建设用地部分,如绿化景观用地、休闲农业、设施农业、种植区域、水域等,不改变农用地性质,可以布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用地区域或未利用地区域;永久建设用地部分,应当布局在建设用地或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区域。
用地取得环节。
取得小镇所需的土地,要根据各类用地特点,集成应用土地政策。特色小镇的用地,往往既涉及国有土地,也涉及集体土地;既涉及建设用地,也涉及保留农用地性质的景观、绿化、田园用地;既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也涉及存量建设用地;既涉及传统产业用地,也涉及大量新产业、新业态用地;既涉及一次性取得用地,也涉及分期取得用地;既涉及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也涉及批准使用、划拨、租赁、作价出资、入股、联营、合作、承包经营、流转等方式取得的用地。因此,在土地取得环节,不能只寄希望于一种或两种用地模式,而是应当根据特色小镇的类型、产业特点、分区用途和开发进度等因素,对现有各项土地政策进行再集成和灵活应用,形成因地制宜的特色小镇用地解决方案:
特色小镇用地量大、建设周期长,一般不能一次性报批,应当根据小镇规划和建设进展,分期、分区域、分用途、分期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小镇内部往往存在用地性质不同的区块,对此可以分区、分类、分期办理用地手续,例如:绿色景观、休闲农业等仍保留农用地性质的部分,土地可以采用承包经营权流转或仍由农户种植的方式;特色小镇建设中涉及的农村道路、设施农业和农用水利设施用地,可以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不占用建设用地指标,也不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