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正式发布实施。
为实现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提升建筑品质,推进建筑设计和规划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从2014年《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发布以来,至今经历了4次修订,相比较前3次,这次修订的范围比较大。
文件非常专业复杂而且较长篇,从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总平面设计、地下空间和外部空间设计、建筑分类设计等多个方面进行说明。
所以本文主要是针对相关的解读资料,来看一下,哪些信息和我们大众相关。
在建筑分类设计方面,新增了轨道交通车辆基地上盖综合开发小节;公共配套设施中的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住宅、宿舍、厂房建筑高度要求。
修改了 阳台、凸窗、凹槽、室内透空空间控制要求;公共配套设施;宿舍、仓储式商业、厂房、仓库、物流建筑层高。
这里面涉及到住宅的户型设计。
1、 放松阳台尺寸限制
虽说阳台只计算一半面积,但在过去对阳台面宽有比较严格的规定:阳台面宽不大于1.5m时,其对外连续开敞面的边长不小于阳台计建筑面积线周长的1/6;阳台面宽大于1.5m时,其对外连续开敞面的边长不小于阳台计建筑面积线周长的1/4。
这次增加了“计一半面积的阳台进深不超过2.4m,超过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应全部计入规定建筑面积”;
在之前,阳台的进深是不能超过2.4m,这次修订后,也就是说以后阳台可以把进深做大了,但超过部分计入规定建面。
4、建筑高度
住宅和宿舍的建筑高度不宜大于150m。
新型产业用地(M0)中主导用途的建筑高度不得超过 250m;其他配套建筑高度按照各自规模及相关规范合理确定。
厂房的建筑高度从以前的不得大于100米,同一宗地内厂房之间的建筑高度比 (单层厂房除外)不得大于2.5。调整为建筑高度不宜大于70m。
宿舍建筑要求:
宿舍建筑要求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出入口应与宿舍出入口分开设置。
每栋宿舍应设置一个(处)使用面积不小于
40
㎡的公共活动室
(空间)和一个使用面积不小于10㎡的管理室,管理室宜设置在主要出入口处。
建筑层高,首层大堂或公共活动室(空间)层高超过6m,或宿舍居室采用单层床层高超过3.6m、采用双层床层高超过3.9m 时,按2.1.5.3公式3计算地上核减建筑面积(层高标准值为2.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