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3日,经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中央网信办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支持和引导分享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政策遵循。
一、发展分享经济的有关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分享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正在“发展分享经济,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李克强总理强调,要为分享经济发展营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环境。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要支持和引导分享经济发展,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便利人民群众生活。
当前,分享经济在全球范围快速发展,深刻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消费理念和就业模式,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发展趋势,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都在积极引导和支持分享经济发展。近年来,我国分享经济异军突起,发展快速,创新活跃,应用广泛,在一些领域走到了世界前列,并培育了一批创新创业型企业。据国家信息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分享经济实现市场交易额3.45万亿元,同比增长103%,参与分享人数达6亿,提供服务者人数约6000万。未来几年,我国分享经济将保持年均40%左右的高速增长。
分享经济利用“互联网+”,创造了很多新业态,化解了不少过剩产能,带动了大量就业。大力发展分享经济,是在经济新常态下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巩固我国经济稳中向好势头的重要力量。支持和引导分享经济发展,有助于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促进供需高效对接,对于更好地发挥其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从国家层面加强发展分享经济的顶层设计,明确政策导向,消除各方疑虑,凝聚社会共识,在多次召开部门、地方和专家座谈会听取意见,深入企业开展调研,进行网络问卷调查和大数据分析等工作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编制了《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支持和引导分享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明确内涵特征。
分享经济的概念由来已久,在现阶段主要表现为利用网络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分散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利用效率的新型经济形态。作为指导性文件,《意见》对分享经济若干关键共性特征进行了必要阐述,兼顾包容性和辨识性,以便统一各部门、地方以及社会各界对分享经济的认识,更好地推动分享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