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106短信平台已成为垃圾短信的主要发送源头,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据上海市消保委调查数据显示,76%的消费者表示经常收到以“106”开头的垃圾短信。这些短信内容繁杂,且存在假冒或混淆签名、设置消费陷阱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例如,部分短信假冒银行、知名商家等名义,以“账户异常”、“低利率贷款”、“积分到期”等为诱饵,诱导消费者点击链接,进而可能被不法商家套取个人信息、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甚至链接到钓鱼网站给手机安装木马病毒。
106短信平台是垃圾短信的最大发送源头,而且这些已经不是普通的“垃圾”,是有毒有害的“垃圾”。面对藏着坑害消费者的陷阱和黑洞的大量106垃圾短信,到底应该怎么办?上海市消保委做了专项调查:21%的消费者希望监管部门加强监管,17%的消费者认为运营商应该加强审核,12%的消费者表示会屏蔽所有106短信或关键词屏蔽,还有48%的消费者建议在短信中强制标注内容提供者真实名称。
在网上有很多帖子是关于如何屏蔽106短信的,教消费者如何通过调整手机设置,把106号段的短信或者带有“贷款”、“积分”等关键词的短信关进“小黑屋”。但事实上,消费者很难屏蔽106短信。原因在于政府部门的通知、网站的验证码等大量正规的信息都是通过106短信发送的,这些信息对于消费者工作生活十分必要。上海市消保委每年都会接到很多消费者关于“积分清零”的投诉,消费者说商家没有提前告知。但实际上商家大都通过106短信向消费者进行了提示,而这些短信因为手机设置被屏蔽了。
面对106短信整治不易屏蔽更难的现状,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是当务之急。近年来,电信部门和运营商在推行实名制方面成效显著。在此基础上,上海市消保委认为在发送106短信时主动标注内容提供者实名是治理106短信乱象的有效方法。如果李鬼李逵一目了然,消费者在收到短信时大致就能判断真假,避开消费陷阱。
为解决106短信乱象问题,上海市消保委自2023年起持续关注并积极推动相关工作。2023年,上海市消保委向三大运营商发送了《建议函》,建议在发送106短信时主动标注发送者实名,以便消费者辨识。2024年,上海市消保委继续跟进,开展了相关调查工作。年底,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法定职能,上海市消保委启动了公益诉讼的推进程序,并委托上海市第五届“东方大律师”易国勇律师担任公益诉讼代理人带领团队完成了证据收集和法律论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