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领域。
1. 全球健康领域RNA疫苗的创新
通过优化基于RNA的疫苗技术平台,提高疫苗的保护效力和保护时间,以促进全球健康领域重点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性疫苗(包括但不限于疟疾疫苗、结核疫苗等)的研发,下列方向三选一:
(1)可预测疫苗有效性和安全性的模型技术, 例如加强mRNA修饰的技术和计算机辅助设计抗原;
(2)新型RNA疫苗技术,例如自复制RNA疫苗(saRNA),环状RNA疫苗(cRNA),多靶点/联合疫苗;
(3)新RNA疫苗递送技术,例如LNP佐剂整合的技术,2-8℃和40℃热稳定技术,非LNP mRNA递送技术。
2. 创新的疫苗控释技术
创新的疫苗控释技术,以适用于下列三种使用情况之一:
(1)通过一次性注射后的程序式分布释放,达到初免和加强的效果;
(2)疫苗注射后,在2-3周内缓慢持续地释放疫苗成分,以期改进免疫效果差的疫苗的免疫反应,例如HIV和疟疾;
(3)将不同的抗原组分封装于它们各自的微环境中,做成新的联合疫苗。
中英文资助领域描述详见附件1。
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项目公告详见盖茨基金会微信公众号。
(二)申请代码。
申请人请根据研究内容,选择医学科学部代码H1111作为申请代码1填写中文申请书。
(三)资助规模。
本合作研究项目资助规模为6项左右。
(四)资助强度。
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国研究人员开展合作研究。
双方资助经费均将拨付给中方申请人,由中方申请人根据合作研究需要统筹安排。
中方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不超过150万元,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中文申请书的预算编报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额度编制,即预算总额不超过150万元/项,并同时阐明盖茨基金会资助经费的使用计划。
盖茨基金会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万美元,包括研究经费、国际合作交流费用以及与外方合作者开展研究活动的费用。盖茨基金会的资助款项,将按付款日即时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予受资助者依托单位的国内人民币账户。
英文申请书的项目预算应按双方机构总资助金额编制。
(五)申报要求。
1.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2. 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3. 中方申请人须分别向NSFC和BMGF递交申请,外方合作者无需向NSFC和BMGF递交申请。仅向单方机构递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4. 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电子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