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记者来到了位于任城区洸河路上的益民东区回迁房C区,当记者提及供暖收费的问题时,居民们纷纷表示质疑。
“我们家的房子是133.614平方,但每年运河热力收取暖气费的时候都是按照140多个平方收,按照规定,收缴暖气费应按照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收,不知道为什么运河热力多给我们算这么多。”居民李女士告诉记者,不只他们家,该区回迁楼居民用户都“多交钱”了。李女士说,她在2014年开始交供暖费时就发现了收费存在不合理的情况,几年前她也和邻居一起找到运河热力供热公司咨询收费标准问题,但工作人员的回答让他们无法接受。
“他们解释说多出来的钱是封了的晾台面积的钱,说是改变了住房结构,如果不封晾台就按房产证收钱,封了晾台就得把封晾台的钱收出来。”李女士认为,工作人员的答复不合理,也没有法律依据。
居民刘兴云是社区的老户人家,他告诉记者,这里居住的很多居民都是原来北关大队的拆迁户,回迁房上房后,居住的多为老年人。“我的房产证上是80.02平方,收费不按证上的收,说是给我们算了算要按86平方左右的面积收,四、五年了都是这样收费,每户平均要多收100多块钱,找了好几回,谁也不管。”刘大爷还向记者出示了今年刚缴的供暖费的发票,“我是22号刚交的暖气费,你看看这上边又是按照86.52平方收的。这个小区C1、C2、C3、C4、C5,都是回迁户,加起来有200多户人家,都是这么个收费法。”
刘大爷说,小区居民曾多次向运河热力收费人员询问原因,但并没有明确的答复,只向他们出示了一张《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居民们始终不明白房产测绘管理办法与供暖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