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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第十五条提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认真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大力扶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创业,积极开展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创业孵化等服务活动,按规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加大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力度,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要采取刚性措施,确保岗位落实、妥善安置。
对自主就业的,要强化教育培训,落实优惠政策,提高就业创业成功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去年,在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上,李总理满含深情和关心,说了一番令所有军人暖心的话。一是拓宽“后路”,拿出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全力保障退役军人安置,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央企业要适当多接收一些退役军人。二是巩固“后院”,完善抚恤优待政策体系,不断提高抚恤待遇水平,全面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做好军属随调随迁、安置就业、创业扶持等工作。三是扶持“后代”,政府、社会和学校要更多关心军人子女教育,落实好现有优待政策。
看来,中央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退役军人的春天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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