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朋友圈再次被一则关于楼市的消息刷屏。想必你也知道了:
长沙宣布限购!
3月17日,从下午至深夜,北京、石家庄、广州、郑州四城相继出台加码住宅限购限贷的措施。长沙也加入了升级调控的队伍,新政策从2017年3月18日起执行。
新政策规定:暂停对在限购区域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1套住房;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北上广限购,意料之中的事嘛,但石家庄、郑州、长沙,怎么会……?
但也有媒体报道称,有不愿具名的长沙市场人士表示,如果长沙楼市继续高温不退,下一步,不排除政府相继出台限购政策。时隔一日,预言果然成果。有长沙网友感叹,“该来的还是来了”。
实际上,据不完全统计,自2月28日以来,已有张家口崇礼区、保定市涞水县、涿州、嘉善、杭州、滁州、连江、赣州、南昌、青岛、南京、三亚、北京、石家庄、广州、郑州、长沙等17个城市启动升级了限购限贷措施。
图片来源:华尔街见闻
北京楼市调控升级:实施“认房又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60%
昨天下午,北京市住建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银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北京楼市调控进一步升级。
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
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
另外,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
石家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房
紧随北京,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官网17日晚间发布《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
政策规定,石家庄长安区、新华区、裕华区、桥西区和高新区从3月18日起开始执行新的限购、限贷政策。主要内容有: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在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近2年内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限购1套住房。对在市区范围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另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比例30%,二套房首付比例6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
对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套房首付比例30%;对已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或房贷已结清的
本市户籍家庭
,首付款比例为40%;对拥有1套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对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暂停办理个人住房贷款。
广州:单身限购一套 连缴社保3年变5年
广东省广州市政府网站17日晚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
通知称,3月18日起,
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
继续执行限购2套住房,
广州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
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
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
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
通知还指出,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对广州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出要求,归纳起来就是——无房无贷(过)者:首付最低3成;无房有贷款记录者:首付最低4成;有房无贷款记录者/首套房贷还清者:首付最低5成;首套未还清者:首付最低7成;有房购买非普通商品房:首付最低7成。
通知还强调,将严厉打击“首付贷”等违规行为。同时,将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郑州:今起补缴社保、个税也不管用了!
郑州市房管局官方网站17日晚发布《关于非本市户籍家庭使用社会保险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购买住宅有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称,3月17日后,再进行补缴社保或个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不再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
有专家指出,限购限贷非解决房地产问题根本之策,实现房地产长期稳定健康发展,需要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保障,包括基本住房制度、住房金融制度、土地供给制度和房地产税收制度等内容。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认为:
一定要有一个长期的根本性措施,地方政府必须拿出相当的土地财政收入,卖土地的收入,要成立基金,购买房子长期租给那些中低收入的人群,以此来稳定房地产市场,让中低收入人群,不要受高房价的困扰。同时按这个方式,也可以让地方政府,化解一部分高库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