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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离不开政策与宏观经济、金融大环境。高屋建瓴、大处着眼,才能真正读懂房地产。北京:住房租赁新政将于10月31日正式实施
9月29日,北京市就其于2017年8月17日至8月25日公开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意见和问题作出回复,并对《通知》内容进行了完善,明确《通知》的实施日期为2017年10月31日。
据了解,《通知》从强化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建立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提供便捷公共服务,明确住房租赁行为规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市场主体监管、提升住房租赁服务水平等四个方面提出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通知》进一步完善后,在北京市现有义务教育政策要求的本市户籍家庭适龄子女须在户口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基础上,规定本市户籍无房家庭适龄子女按照相关规定可以在租房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在“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承租人赋权”方面迈进了一步。
《通知》规定“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从而解决本市户籍公租房和直管公房承租人户口登记和迁移问题。
同时,按照《通知》要求,北京相关部门已经同步抓紧开展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建设、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制定等实施准备工作。
云南:鼓励住房租赁企业发展 搭建租赁交易服务平台
9月29日,云南省房产管理信息网发布《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转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的文件。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文件,云南省鼓励国有、民营的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设立子公司拓展住房租赁业务。
文件要求,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搭建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提供便捷的租赁信息发布服务,实现住房租赁合同网上备案。
同时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强化住房租赁信用管理,建立多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测,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基础。
海南停止批准建面100平及以下住宅建设 含酒店式公寓
9月29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官网发布通知称,将停止批准套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建设。
为进一步提升房地产开发品质,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规划委员会于9月29日联合发布《关于严格控制小户型商品住宅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该通知提及,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批准套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建设。上述商品住宅包括酒店式公寓,但不包括保障性住房及面对本地居民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宅、共有产权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