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在当前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时期,应完善信用监管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部一直在积极推进 “两个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立法。
例如推动《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设立信用管理规定,研究起草住房城乡建设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修复暂行办法、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等,将为行业开展信用监管提供依据。
二是夯实数据基础。
国务院出台有关文件,要求打造公共数据基础支撑平台,推动公共数据归集整合、有序流通和共享。住房城乡建设部也在持续推动有关项目建设,逐步实现数据统一归集共享。《目录》发布后,明确了信息的归集范围,提供了目录支撑。下一步,建议还应抓紧建设覆盖全系统的信用信息归集平台,为信息归集共享提供平台支撑;编制发布统一的数据标准、系统标准,为归集共享提供标准支撑。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中介服务机构诚实守信、依法履责”。工程勘测、工程设计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等是工程建设领域的中介服务行业,其诚信经营对于建设“好房子”关系重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用好“信用”手段,特别是对部分取消了资质许可的行业,期待加强以信用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
另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还应注意,信用不仅是工作抓手,还可以为诚实守信的中小企业赋能,为其在市场推广、招投标、融资、保险、担保等领域授信,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公平发展机会,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