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提出,可以通过限制医保补偿资格和补偿比例的办法把患者留在基层,通过拉开基层与医院的医保报销比例,引导患者留在基层首诊,或者不在社区首诊、自行到医院门诊的费用不予报销,但这种方法的效果很有限。
首先,通过医保引导患者到社区首诊,不能改变社区就是没有好医生的事实。认为只要把患者留在基层,基层医生看的病人多了,经验丰富了,就能够成为好大夫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好大夫是通过竞争带来的自我提升压力和优胜劣汰逐渐训练形成的,没有优胜劣汰机制,一个天资不足者就是看一辈子病人也成不了好大夫,没有竞争压力,即便是一个高材生也未必有足够动力成为好大夫。
其次,在患者支付能力普遍大幅提高的情况下,患者很可能直接放弃医保报销,全额自费去质量有保障的大医院看病,基层即使再怎么提高医保报销比例也很难留住大部分患者。另外一部分人可能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拿转诊单到医院看病,转诊成了走过场,这样的操作只是给打定主意要去医院看病的患者徒增麻烦。
从实际实施情况来看,实施了医保门诊统筹制度的地区,都或多或少地拉开了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门诊报销比例,基层报销比例高、医院报销比例低,或辅以提高经社区转诊的医院报销比例等措施。
例如,北京职工医保的社区报销比例为90%,医院报销在职职工70%、退休职工85%;佛山职工医保在一级医疗机构报销75%,二级报销60%,三级不报销。尽管基层的医保报销比例已经拉得非常高,部分地区甚至近乎免费,与上级医疗机构形成了一定的报销比例级差,但并未因此扭转患者蜂拥三级医院的局面。
部分地区的做法则更为激进一些,以社区首诊为获得医院门诊报销的条件,可以说是医保方面的“强制社区首诊”。以东莞为例,职工医保在社区报销70%,经过社区转诊的医院门诊报销70%,不经社区转诊、直接到医院看病的不予报销。但从东莞的数据看来,2013年医院门诊量占比为55.1%,高于全国和广东平均水平;医院门诊和与住院比高达43.2∶1,远超全国平均水平,也超过广东平均水平。
按道理说,经过社区首诊的筛选后,到医院就诊的患者平均病情更严重,其中需要住院治疗的比例也更高,因此社区首诊较成功的地区医院的“门急诊人次/住院人次”比例应该更低。东莞外来人口多、人均门急诊次数高,分级诊疗做得差与其他诸多原因有关,但上述两个数据至少说明了强制社区首诊的做法完全没有扭转这一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