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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遇到更情投意合的今生挚爱怎么办?

张佳玮写字的地方  · 公众号  · 热门自媒体  · 2016-08-14 19:06

正文

一个旧文。




人这种动物,最擅长自我暗示。
许多婚内背叛的人,爱找一种借口,所谓:

“婚后才遇到的更合适的命中注定的今生真爱”。


那,相当多时候,这只是个借口。

因为许多人,羞于向外界,或者自己,承认自己是个会被身体欲望击败的人,所以需要给自己找一点高尚合理的精神借口。


对外界宣布这种话时,因为仗着“今生真爱”,显得比较高尚,似乎很政治正确,还可以占领一点道德制高点。

当然有些人,连自己都骗:“我确实是婚后才找到今生挚爱了”云云。

而这种,通常是不靠谱的,是幻觉。



人的感觉是很主观的,你如何确定,你遇到的更合适呢?

稍微有过点相处经验的人都知道:男女彼此的感觉,一起过日子前是一回事,一起过日子后又是一回事。
就像你去另一个城市旅行,爱得死去活来;其实只是花了钱享用了这个城市最好的部分。所以异乡旅行,总是格外美好。

等你真的搬到这个城市住,家长里短,柴米油盐,就未必是那么回事。
相处,也是同理。


一对男女,是否真是“更合适,更命中注定的今生真爱”,真住到一起,过了段日子,才能知道。

你跟一个异性,在酒会上饭局上宴会间把酒言欢是一回事,一起浪漫地逛街吃饭旅行是一回事。

第二天早上醒来,看彼此真实的面孔又是一回事,以后家长里短油盐酱醋又是一回事。
只是许多人,因为一些小样本的相处,就会自我暗示,“这才是我的今生挚爱”,说白了,只是给自己找借口而已。


当然啦,人有离婚的自由。

一对伴侣的成长是不一样的,很可能,各人在每个人生阶段,适合的伴侣不同。所以婚姻制度是允许离婚的:有结婚的自由,自然也有离婚的自由。一段关系有进有出,才算比较科学。



如果有人说:也许我二十岁喜欢的是一种人,三十岁喜欢的是是另一种人?在每一个人生阶段,都需要不同的伴侣?

可以啊,那么,首先,最好思考清楚:这是不是幻觉,是不是自己对伴侣厌倦的借口?——因为如上所述,相当多数这类“婚后才找到了其他真爱”的例子,都是一个借口而已。


如果愿意忠于婚姻,就结束这段所谓的更合适的今生真爱。
如果不想再忠于婚姻,就协议办离婚。文明社会下,离婚是可以的。

但在婚内违背夫妻忠诚义务的,就是一个因为自私而破坏盟约的人。用任何别的借口,包括“那才是真爱”,包括“人应当有爱的自由”,都是胡扯。因为当人踏入婚姻时,本来就默认了:

自由不是无限制的。婚姻是一种社会盟约,默认了对另一个人的忠诚承诺,以及婚内义务。

一切自由,都必须在不背弃盟约的前提下。任何高尚纯真的借口,都不足以支持背盟耍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