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以下三类人员:
1.在职教师,指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或非事业编制教师
“在职在编公办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3)夫妻分居;(4)随军调动;(5)杭州市区(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临平区、余杭区,下同)中小学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非事业编制教师指具有杭州市户籍且在杭州市区任教的教师
2.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2025届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2)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5届公费师范生;(3)普通高校综合成绩排名前50%的本科毕业生;(4)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音乐学院具有留杭资格的毕业生;(5)杭州市生源毕业生;(6)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
2023届、2024届国内外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具有杭州市户籍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报名时,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单列岗位,限户籍地或入伍地为杭州市,并已按规定完成服务年限的退役军人
(二)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素养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在1989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在1979年2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2025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的,要求在报到录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下同);
(2)2025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2026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2023年2月1日至今取得国(境)外硕士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人员,以及2024年2月1日至今取得国(境)外学士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人员报考教师岗位的,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2026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4)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单列岗位的,在报名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学科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5)其他人员报考教师岗位的,报名时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对学位不作要求。国(境)外毕业生专业可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在职教师现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相符的(单位提供任职证明材料),可放宽专业要求。在职教师要求现在普通中小学任教,且从事普通中小学教学工作1年及以上,并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杭州市钱塘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2月批次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