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一套《今日说法》说到这么一个真实案例,家住江苏昆山的李女士2014年底被诊断出患有乳腺癌,2年前购买的一款大病保险获保险理赔金82万元。
李女士的丈夫周某在上海做些小生意,原来每个月回家一次,看到李女士患癌后渐渐的连家都不回了,据老乡们介绍周某在上海早已和别的女人同居了,后来周某得知82万元理赔金后起诉到法院要离婚并要求分割这82万保险理赔金。理由就是购买保险是在婚后,82万元应该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最后法院判决:准予离婚,但保险理赔金不予分割,理由是,82万元属于保险理赔金,根据相关法律保险理赔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保险法》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保险理赔金是个人财产,具有人身性质,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由此,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伤残保险金,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也符合保险的目的,有利于对被保险人身体残疾良好的康复及基本生活提供可靠保障。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一份爱情如何才能经得住考验?不是天长地久,不是海枯石烂,或许,只有在患难的时候,才能看到真心与否。就算有一天你周围的人都离你而去至少你的保单还会静静的守护你......
女人不要总被现实打败才想起没买保险!女人要对自己好点给自己买一份实实在在的保障。保单也就是您的第二个老公,永远对你不离不弃,忠心耿耿,爱您一辈子!
保险才是那个不论祸福、贵贱,疾病还是健康,都会陪伴你、珍视你的伴侣。
保险与一般家庭金融资产不同,它需要指定收益人,由于保险具有资金保全、传承的功能,对于女性而言们来说,无论婚姻是否出现意外,都可以保住属于自己的钱。
女人拥有保险,是智慧的体现,有事的时候为你保驾护航,没事的时候可以颐养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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