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的民警在开展春季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中,遇到一件奇葩事情。当天上午10点45分左右,民警在S207省道田生路口执勤时,一辆摩托车向卡点驶来。民警示意摩托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车刚一停下来,民警就闻到一大股酒味。
"你喝酒了吗,没有,我是腰疼擦的药酒,你吹一口气,吹一口气",发现这一情况后,执勤民警便将摩托车驾驶员带上警车进一步进行检查,没想到这时摩托车驾驶员的说法又发生了改变。"你再吹一口气,你闻了试一下,哪里是酒,我喝的是藿香正气水,哪里可能开车喝酒,我早上肚子疼。"
这位驾驶员当着交警的面儿,一会儿擦药酒一会儿藿香正气水的,简直是前言不搭后语,很明显心里有鬼,随后民警用酒精测试仪对他进行了检测。
测试发现这位驾驶员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酒精含量35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
民警在询问中得知,摩托车驾驶员姓陈,是正安县安场镇瑞濠村人,在附近的工地打工,由于干活的时候腰会痛,听工友说药酒可以缓解关节疼痛,于是陈某早上就喝了一杯药酒看看效果如何,喝完后陈某打算回趟家,于是就骑着摩托车上路了,没想到半路就被民警发现了,随后民警对陈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正安县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 叶旭:因为饮酒驾驶一次性记12分,罚款1000元,在后面了解到他驾驶证,还有3个月才满实习期,所以基于这种情况,因为在实习期,驾驶证记满12分,将被依法吊销。
来源:直播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