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工作新闻通气会,重点两方面内容:
一是2017年我省公务员四级联考工作总体情况;
二是2017年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相关具体情况。
2017年山东省公务员四级联考总体情况
2017年,
我省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共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8379名
,招考数量与去年基本持平。
其中,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招考663名、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593名、市级机关982名、县级以下机关 6141名。县以下机关招考数量占招考总数的73.3%。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至3月26日,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4月22日,公安专业科目和“三农”工作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4月23日,面试将在6月中下旬进行,录用工作预计在7月底前基本结束。
其中,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公务员招考工作主要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市以下机关的公务员招考工作主要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017年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公告,公安、审计、地税等系统的招考简章和17市招考公告,
将于3月17日分别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
“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正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登陆相关网站查询招录公告、招录职位、招录政策以及咨询电话等信息。
2017年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
今年,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共同组织了48家省级招录机关开展2017年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工作,
共面向社会招考公务员663名,招考职位403个,其中含省属公安、监狱、戒毒机关招考一线工作人员462名,招考职位251个。
本次招考工作,按照编制职位、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等8个步骤进行。
目前,48家省级招录机关研究编制招考职位工作已经完成,招考公告、报考指南、招考职位表等本次招考的有关信息,3月17日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面向社会发布。
后面几个环节的工作,提醒广大考生注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2017年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的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依托网络进行。
报名网站为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hrss.gov.cn)
。报名期间,省级招录机关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各省级招录机关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近几年,我省查处了多起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恶意注册、隐瞒重要信息骗取录用资格等事件,考生均受到相应处理。我们提醒广大考生,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的,由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机关,做出予以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请广大考生在报考时务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资料。一旦发现考生恶意注册、填报不实信息、提供虚假资料等不诚信行为,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了方便考生咨询本次招考有关事宜
,3月20日至3月28日,我省开通了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包括招录机关咨询电话、招考政策咨询电话、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和招考工作监督电话。
招录机关咨询电话主要承担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拟录用人员公示等环节的咨询服务。对于考生咨询自身情况是否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如何体检、如何考察、什么时候公示和录用等问题,可拨打招录机关咨询电话。具体电话号码可查询招考职位表。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主要承担2017年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招考政策的咨询服务。
可拨打电话0531-12333
,听到语音提示后,先拨“0”,再拨“#”号键,进入人工服务。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主要承担2017年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公务员报名信息技术支持和笔试考务有关工作的咨询服务。
招考工作监督电话主要承担本次招考工作中反映省级招录机关有关问题的服务。
(二)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本次笔试的考场设在全省17个市,可由考生自主选择。
笔试阅卷结束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预计于5月下旬,考生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生本人笔试成绩。届时,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发布面试公告。
(三)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
面试前,省级招录机关将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招录机关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对因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指定时间内通过电话方式告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接近于首次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的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电话联系畅通,以免损失递补面试的机会。
面试人员须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公务员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面试期间,将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监督人员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省级招录机关将按照招考职位招录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在相同条件下,退役士兵、优秀青年志愿者、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