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明媚的冬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张璐、张帆来到申请执行人小石家,小石的父母热情地迎接法官进屋,客厅茶几上炒好的自种板栗还冒着热气,小石却只能躺在床上翘首盼望着见到两位法官。
2021年7月15日早9时17分,23岁的小石的人生来了一个大转弯。
为了避让驾驶电动三轮车逆行的李某,骑车的小石摔倒在路边不省人事。醒来时,已经躺在了无影灯下。
颈段脊髓损伤、颈椎脱位、颈椎骨折、高位截瘫、头皮裂伤、肝功能异常……
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一级伤残,长期护理期,建议护理人数为1至2人。
李某认为自己虽然逆行,但并没有和小石发生碰撞,不愿意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交管部门认定李某违规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违反分道行驶,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小石存在未安全行驶的违法行为,是次要原因。
法院结合证据判决李某赔偿小石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184万元。
一审判决生效后,小石向朝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法官张帆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有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可供执行。
李某向执行法官表示,其与妻子在京务工,抚养两个孩子,租住在朝阳区村里,无赔偿履行能力。其户籍所在地村委会证明李某家庭情况困难。
“一个月的康复费用就要四五万,住不起啊!”康复机构的专业复健指导是小石亟需的,但是高昂的费用却是这一普通农村家庭所负担不起的。在康复机构住了一个多月后,小石被父母接回家照顾,但是不专业的护理几次险些将小石又推到了生死的边缘,小石的妈妈至今想起来是一次次的后怕。
“我就这么一个儿子,他倒下了,我的天都塌了!”小石的妈妈说起事发时的情况,眼泪止不住地流,岁月的痕迹和操劳的日常使她的手温润而有力。小石脖子以下都不受控,生活完全无法自理,全靠父母照料。父母务农操劳多年培养出来的大学生,刚参加工作不久就倒下了,重新回到了全力依靠父母照料的婴儿阶段,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沉重的压力。
由于小石的父母也身患疾病,全家仅靠父亲打零工为生,小石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朝阳法院综合审判庭收到申请材料经过严格审核,依法依规给小石提供了救助金。
“救助金收到了吧,今天我们过来是想来看看你,咱的康复训练一定要坚持做下去!”张璐法官知道救助金可以支持小石继续进行康复训练,每一项审核操作都尽力往前赶,及时将救助金发放到位。
小石看到法官后满脸都是笑意,介绍自己康复时遇到的困难,“特别感谢法官,来了好几趟了,水都不喝一口……我一定坚持好好康复!”
司法救助不是终点,而是帮扶被救助人的起点。朝阳法院也将依法继续为小石追索尚未履行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