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再迎新成员!“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成员国达34个
10月23日举办的第三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上,国家能源局宣布,“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再迎新成员。随着伊朗的加入,“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成员国达到34个。
“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成立于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2019年4月,中国与29个国家共同发起成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2021年10月,第二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期间,摩洛哥和古巴正式加入“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2022年,泰国成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成员国。
本届大会上,伙伴关系再扩员,彰显了“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朋友圈”不断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给各国带来的巨大机遇。“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为全球能源治理提供了新动力新模式。
伊朗能源部部长阿巴斯·阿里阿巴迪表示,愿就能源转型加强与“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各成员国的双边及多边合作。
②“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秘书处办公室正式成立
10月23日,在第三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上,“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秘书处办公室正式成立,标志着“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开启了规范化、机制化运行的新篇章。
2021年10月,第二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正式通过《“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章程》,标志着伙伴关系进入机制化建设的新阶段。3年来,伙伴关系持续完善组织架构,举办系列旗舰活动,开展6期能力建设,发布多项倡议和智库报告,合作成果丰硕。
随着伙伴关系“朋友圈”的不断扩大,为更高质量、更高效率、更有针对性地服务34个伙伴关系成员国,推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秘书处办公室正式成立。
会上,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为秘书处办公室——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授牌。“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在机制化建设上迈出坚实的一步。
③“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合作网络扩员
10月23日,在第三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召开期间,大会发起成立“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合作网络智库工作组。
智库是思想对话、人文交流的重要渠道。“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合作网络进一步扩员,旨在充分发挥能源智库在推动“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政策沟通、民心相通方面的重要作用。
2021年10月,在第二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上,“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成立了绿色能源、互联互通(电力)、油气、智慧能源(创新)、绿色金融、高校(青年)和国际传播7个工作组的合作网络。
合作网络成立以来,通过政策交流、规划对接、技术合作、项目开发、能力建设等方式,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高质量发展贡献了积极力量。
④“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有了行动指南
10月23日,第三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在山东青岛召开。会上,“一带一路”伙伴关系成员国共同发布《“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行动计划(2024—2029)》(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未来五年伙伴关系成员国推进绿色能源合作确定了行动指南。
据悉,该《行动计划》是在2021年第二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发布的《“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青岛倡议》基础上制定的,旨在进一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绿色能源合作,实现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的双重目标。
⑤19个“小而美”能源国际合作最佳实践发布
10月23日,在第三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上,19个“小而美”能源国际合作最佳实践发布,成为此次大会重要成果之一。
能源合作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点领域。倡议提出11年来,“一带一路”能源合作成果丰硕,建成了一大批标志性能源合作项目,也落地实施了大量惠民生的“小而美”能源合作项目,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此次发布的19个“小而美”能源国际合作项目最佳实践覆盖5大方面,分别为清洁低碳类、智能创新类、民生改善类、软实力合作类和绿色金融类。
⑥《发展中国家电力系统绿色转型蓝皮书》发布
10月23日,在第三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上,作为“一带一路”能源合作伙伴关系秘书处办公室,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发布了《发展中国家电力系统绿色转型蓝皮书》。
据悉,《发展中国家电力系统绿色转型蓝皮书》为全球首份针对发展中国家电力系统转型的专题报告。报告系统梳理了100多个发展中国家的电力发展情况,构建了电力系统转型指标评价体系,提出了技术、政策、金融等方面的多种路径,旨在为“一带一路”国家的电力绿色转型提供最优方案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