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失效 财务混乱
截至目前,在对2016年上市公司年报的审计中,已有*ST昆机、欣泰电气(已暂停上市)、*ST大控、*ST圣莱、*ST华泽、*ST弘高、*ST海润、*ST中安、*ST吉恩,及三维丝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其中多数公司被审计机构发现存在财务混乱的问题。
作为非标中的非标,“无法表示意见”与“否定意见”等于宣布公司年报“不及格”,且按规则,上市公司如连续两年年报被审计机构判定“不及格”,则将暂停上市。
此前自曝财务违规的*ST昆机是今年年报审计中最大的“黑天鹅”,公司也已于3月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会计师在对公司“存货-产成品”执行监盘程序时,发现存在存货不实的情况,随后,公司对2013年至2016年存货问题进行自查(含账外存货),但截至审计报告日,审计机构未能取得充分的证据,以证明账外存货流转及由此发生的业务的存在及完整性,从而无法认定存货更正数据的准确性及对2016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此外,审计机构对*ST昆机往来款项追加核实程序后发现,截至审计报告日,2016年末回函不符应收账款1237万元,未回函应收账款2588万元;回函不符预收账款3956万元,未回函预收账款4363万元。另外,*ST昆机子公司西安赛尔2016年账面记录以银行承兑汇票从第三方非金融机构取得借款662万元,以现金方式存入西安赛尔公司银行账户,部分借款业务相关的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存在票据到期日等信息的涂改痕迹;孙公司长沙赛尔透平机械有限公司存在私设多个财务账套的情况。
再看“欺诈发行退市第一股”欣泰电气,其年报又一次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主要问题包括:审计机构对公司截至2016年底的5.35亿元应收账款实施了检查、函证、工商查档、走访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但仍无法确认上述应收账款期末的可收回性;对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包括4081万元销售人员与非公司人员的个人借款及2067万元往来款项,审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上述款项的性质;另外,审计机构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识别欣泰电气的全部关联方。
同处辽宁的*ST大控所暴露的疑点,则在于其一个重要客户同时又是公司供应商的供应商,形成了一个业务“小闭环”。据审计报告,公司子公司大连福美贵金属贸易2016年销售收入12.6亿元,其对外销售的客户,与其供应商天津大通铜业的供应商存在重叠现象。由此,审计机构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判断大连福美贵金属2016年度对外销售是否具备经济实质。此外,大连福美贵金属与天津大通铜业于2016年5月签订《电解铜买卖合同》,合同金额30亿元,合同期限为2016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大连福美贵金属对天津大通铜业预付款项的余额为17.5亿元,审计机构无法判断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天津大通铜业是否能足额交付对应货物。
*ST海润、*ST弘高的财务状况也比较混乱。审计机构指出,其发现*ST海润财务报告内控制度存在多项重大缺陷,内控失效,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而且具有广泛性。在内部控制失效的情况下,通过执行抽样审计程序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ST弘高的审计报告则指出,该公司在2016年原财务总监离职后,一直未任命新财务总监,同时,财务部关键岗位人员出现离职和变动,导致在销售与收款环节、采购与付款环节的内部控制上出现了重大缺陷,财务核算出现了混乱,严重影响了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和公允性。
虽未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ST众和一些不够透明的经营信息也显出隐患。据审计报告,公司报告期通过签订三方协议的方式将账面应收四家客户款项共计8868万元与应付喀什某公司款项对抵。由于公司未能提供债权方相关信息,审计机构无法核实该对抵交易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此外,公司期末存货中有7284万元已发出,由于公司提供的存货出库信息不充分,审计机构无法通过监盘、函证及其他必要的审计程序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