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发布五大方面的共21项举措以提振经营主体信心,促进经济回升向好。这些举措包括降低税费成本、用工成本、用能成本、融资成本以及优化包容审慎监管。实施时间原则上至2025年12月31日。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降低税费成本
继续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包括增值税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对特定企业实施房产税困难减免政策,降低国产药品注册费收费标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等。
关键观点2: 降低用工成本
继续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失业保险单位费率。制定实施女职工产假和生育假的社保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
关键观点3: 降低用能成本
通过完善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政策、鼓励发电企业降低年度双边协商电价等措施,降低用电成本。降低用气成本和用水成本,取消部分用户的用气加价和化工业区物业公司的管输费。
关键观点4: 降低融资成本
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完善科学定价机制,稳定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预期。推动各区完成政策性融资担保出资,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优化续贷机制和金融服务。
关键观点5: 优化包容审慎监管
加强对基层执法单位适用免罚减罚的督促指导,提升免罚减罚清单适用实效,原则上述举措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
正文
2月21日,记者从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为切实回应企业诉求,提振经营主体信心,促进经济回升向好,上海从降低税费成本、降低用工成本、用能成本、融资成本等五个方面共发布21项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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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增值税加计抵减、提高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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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减半征收“六税两费”。继续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实施房产税困难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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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阶段性降低国产药品注册费收费标准、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5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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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争取继续试点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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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用电成本。完善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政策,研究降低工业园区非电网直供电加价水平。鼓励发电企业降低年度双边协商电价,向电力用户让利。进一步优化购电方案,多渠道筹措低价电源,降低市外购电价格。继续实施重大节日、周末休息日大工业用户深谷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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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用气成本。上海燃气公司继续取消原对部分用户在基准价格基础上上浮5%的加价。取消化工区物业公司管输费0.13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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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用水成本。继续免收非居民用户超定额累进加价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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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工业园区转供电价格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着力查处违规加价、违规收费等违法行为。加强涉企收费长效机制建设,在政策共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检查、联合惩戒等方面加强部门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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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保持货币信贷和融资总量增长合理、节奏平稳、效率提升。完善科学定价机制,稳定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预期。持续引导辖内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加强小微企业首贷和信用贷供给。继续实施中小微企业信贷奖励和风险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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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担保贷款力度。推动各区完成2025年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出资。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给更多有融资需求的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加强产业政策与融资担保政策联动,逐步扩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提高中小微企业覆盖面。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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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续贷机制。持续构建“无缝续贷”长效机制,将续贷对象扩展至所有小微企业,将续贷政策阶段性扩展到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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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金融服务。深化“万企千亿”行动和首贷户“千企万户”工程。推动融资服务中心下沉至重点产业园区,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质效。优化市融资信用平台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着力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
上海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执法单位适用免罚减罚的督促指导,切实提升免罚减罚清单适用实效。原则上,上述举措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
来源
| 央视新闻
编辑
| 陆靖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