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
今后,二手房交易双方不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者代理自行交易的,
可以自愿实行资金监管,
但交易资金安全风险将由双方自行承担。
据介绍,为满足二手房交易双方的不同需求,今后不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者代理自行交易的买卖双方,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实行资金监管。不选择资金监管的,应签署放弃资金监管声明,这也是充分提醒买卖双方注意交易风险。值得注意的是,在办理存量房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会因诸多原因导致终止交易,所以广大市民还是要注意提高风险意识,买卖双方缺乏足够信任的,还是采取资金监管的方式比较安全。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步骤分为:
签订资金监管协议—缴存监管资金—办理交易流程—取证—支取监管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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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介绍,市民在办理资金监管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完成交易,资金监管中心会把房价款以及房价款在监管期间活期利息支付给卖方;如果撤销交易,会把房价款连同利息一起退还给买方,从而真正做到“钱证两清”、降低风险、取款及时和免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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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们买卖双方是自行交易的二手房,可以放弃资金监管吗?
答:交易双方不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者代理自行交易的,签署放弃资金监管声明、自行划转交易资金并承担风险的,可以自愿实行资金监管。但是我们要提醒交易双方,在办理存量房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可能会因纠纷导致终止交易,如果选择放弃资金监管自行划转资金,交易资金安全将存在风险,风险将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
哈尔滨市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中心温馨提示:
选择资金监管的好处
资金监管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避免买卖双方因房价款支付发生纠纷。在办理房屋交易时,只有买房人将房价款存入监管专用账户后才能办理交易手续,确保卖房人能收到房价款;如果不能完成交易,就会把房价款退还给买房人,从而实现了“一手钱,一手房”,防范了房屋交易资金的风险。根据《哈尔滨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哈政发法字[2012]7号)中第七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者代理存量房交易的,应当实行资金监管”,防止不良机构对房屋交易资金占用挪用,有效的降低房屋交易资金风险。
资金监管中心在办理资金监管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提供免费服务。如果完成交易,资金监管中心会把房价款以及房价款在监管期间利息支付给卖方;如果撤销交易,会把房价款连同利息一起退还给买方。利息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资金监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即来即办,即办即结,不占用交易时限。资金监管业务的开展,确保了存量房买卖双方交易资金的安全,真正做到“钱证两清”、降低风险、取款及时、免费服务等众多优势。
哈尔滨日报记者刘述波请权威人士帮大家梳理一下,目前哈尔滨市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的现状和新规可能带来的变化和影响。
“网签+资金监管”避免侵占交易款
哈尔滨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覆盖面超八成
中介跑路、过户遇阻、卖家毁约……随着二手房交易量不断增加,交易资金的风险问题也日益突显。昨天,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根据《哈尔滨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与去年开始实行的二手房网签“挂钩”,哈尔滨市通过政府免费监管的方式来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截至目前,全市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覆盖面已达到85%。
对此,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往,市民在买卖二手房时有两种交易方式,一是买卖双方自行交易,二是将交易资金由中介托管。在选择第二种形式时,买方将定金、首付款等交易资金交给中介托管,交易环节完成后,中介再将资金转给卖方。由于中介托管,不同程度出现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占压、挪用交易资金等现象。
存量房交易过程中存在一些交易风险,其中房屋交易资金被侵占、挪用等问题最突出。据市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中心介绍,为保证市民在存量房即二手房交易时资金的安全,根据2012年实行的《办法》,哈市首次对存量房交易资金实行全额无偿监管,并在监管期间计算利息。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可以先把购房款存入政府指定的银行里,交易完成后资金可以有效划转,从而杜绝中介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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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哈尔滨日报
记者:刘述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