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于今日(2024年9月29日)发布。是继南京、广州之后第三个得到批复的由自然资源部审查、国务院批复的地级市。
早在
2021年6月11日,
《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草案)进行公示。今天批复的内容,与2021年的《草案公示》有些许不同。
在本次的《批复》中,深圳的城
市性质被确定为:“
经济特区,国家创新型城市,现代海洋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
在2021年《草案公示》中,当时的表述是:卓越的国家经济特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国家对外开放门户枢纽、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在批复中,城市性质的表述保留了最重要的“经济特区”,删去了没必要的定语;对外开放门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等表述不作为城市性质的一部门,但还是在功能、目标中表达;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的说法虽然不在城市性质中,但是还是在后文中提到了。
所以,最后,国务院批复
的文件中,“
深圳是经济特区,国家创新型城市,现代海洋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
这也和我一贯的主张一样,城市性质就城市性质,别把城市定位、功能杂糅进来,还塞进一堆花里胡哨的定语,规划不是策划,也不应该只是文字游戏,尤其是城市性质,要准确精炼而不是吹牛高大上。
在本次的《批复》中,
深圳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2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40万亩(含易地代保0.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72.02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94.2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130.74平方千米以内。
永久基本农田高于耕地保有量,出现了倒挂!
也正因此,后面有了个括号:
含
易地代保0.4万亩。这个异地代保大概就是说,出钱让别的城市承担一些深圳的指标任务。
那么问题来了,是哪个城市呢?
河源市东源县
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粤府函〔2023〕324号
中,
写明了“为深圳市易地代保0.62万亩”。
那么问题又来了,这个数字和深圳的批复中的“0.4万亩”没对上。
在2021年《草案公示》中,关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的面积,在最新的《批复》中都有所调整。
在2021年《草案公示》中,永久基本农田20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482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1190平方公里。
总结一句话就是,在《批复》中,保护的内容(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增加,开发的内容(城镇开发边界)减少。
生态保护红线的面积增加较多,并且看指标,主要增加的是陆域生态保护红线。
作者|数读菌
排版|数读菌
校阅|数读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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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今天就到这里结束啦,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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