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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昆山终于挂地了!8宗宅地总起始价超过102亿元!

好地讯江苏  · 公众号  · 江苏  · 2017-11-10 08:55

正文

好地网11月10日讯(研究员  孙淞平) 千呼万唤始出来。今天,昆山市国土局终于挂出今年以来的首批土地。该批地块共8宗宅地,总出让面积55.7万方,总建筑面积125.8万方,总起价102.1亿元,预计12月11日出让。

8宗宅地全部设置一次性报价区间,最高楼面价为17450元/平方米。

若该批地成功出让,昆山今年的出让体量,将远远超过去年。2016年,昆山仅出让6宗宅地,总出让面积3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8万平方米,成交总价128亿元,成交楼面均价14561元/平方米,平均溢价率比较高,达到了178%。

那么这8宗地块有哪些看点?又有哪些限制要求?好地网带来本次地块解读。

地块信息

特别说明:

昆地网 [2017]挂字12-1号:严格按照《昆花规地设(2017)03号》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执行。地块内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且不得超过3000平方米,须集中布置,不得沿街小开间布局,建成后须无偿移交给花桥管委会并承担开票税金。花桥管委会负责在地块开工前,施工便道配套到位。商业区域与周边居民住宅必须满足大于30米间隔。

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等建设要求:(1)地块内住宅建筑预制装配式建筑应达到100%。采用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体系的居住建筑其整栋建筑中主体结构和外围护结构预制构件的预制装配率不低于20%。(2)住宅须全装修成品交房,成品住房面积比例应达到100%。(3)地块内住宅及配套商业用房须满足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4)地块内海绵城市建设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工程建设后要满足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SS固体悬浮物去除率要求。

昆地网 [2017]挂字12-2号:严格按照《昆开规新地设(2017)15号》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执行。

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等建设要求:(1)地块内住宅式成品住宅房应达到100%,采用全装修房标准。(2)项目绿色、低碳、节能建设应达到绿色建筑设计、运营标识二星之要求。(3)建筑工业化要求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强建设监管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实施意见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4)地块内海绵城市建设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工程建设后要满足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SS固体悬浮物去除率要求。

昆地网 [2017]挂字12-3号:严格按照《昆规地设(2017)010号》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执行,教育用地不小于67500平方米,配建一所中学,规模不低于18轨54班,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33750平方米,设置地下接送停车,建设成本不低于5000元/平方米,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并配合政府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地块内建筑物拆除工作。

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等建设要求:(1)地块内住宅预制装配式建筑应达到100%,装配式建筑至少按“三板”要求建造。单体面积超过5000平方以上的学校建筑,应采用装配式,采用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体系的学校建筑其整栋建筑中主体结构和外围护结构预制构件的预制装配率不低于20%。(2)地块内住宅成品住房应达到100%。(3)地块内住宅和学校应达到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要求。(4)地块内海绵城市建设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工程建设后要满足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SS固体悬浮物去除率要求。

昆地网 [2017]挂字12-4号:严格按照《昆高规地设(2017)002号》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执行,地块西北角规划一处公园绿地,S≥4000平方米,公园绿地须设置一座公厕,S≥60平方米。地块内住宅首期交付前,无偿提供5F-6F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1万平方米住宅给高新区管委会,并承担开票税金,配合政府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等建设要求:(1)地块内住宅预制装配式建筑应达到100%,装配式建筑至少按“三板”要求建造。(2)地块内海绵城市建设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工程建设后要满足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SS固体悬浮物去除率要求。

昆地网 [2017]挂字12-5号:严格按照《昆规地设(2017)005号》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执行,地块须配建一规模不小于9班的幼儿园,其权属归当地政府所有,且应当与住宅一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等建设要求:(1)地块内住宅预制装配式建筑应达到100%,装配式建筑至少按“三板”要求建造。(2)地块内海绵城市建设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工程建设后要满足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SS固体悬浮物去除率要求。

昆地网 [2017]挂字12-6号:严格按照《昆规地设(2017)009号》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执行,西南角须配建一公交场站,用地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应当与住宅一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后其权属无偿移交给政府。

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等建设要求:(1)地块内住宅预制装配式建筑应达到100%,装配式建筑至少按“三板”要求建造。(2)地块内住宅成品住房应达到100%。(3)地块内海绵城市建设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工程建设后要满足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SS固体悬浮物去除率要求。

昆地网 [2017]挂字12-7号:严格按照《昆规地设(2017)006号》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执行。

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等建设要求:(1)地块内住宅预制装配式建筑应达到100%,装配式建筑至少按“三板”要求建造。(2)地块内住宅成品住房应达到100%。(3)地块内海绵城市建设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工程建设后要满足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SS固体悬浮物去除率要求。

昆地网 [2017]挂字12-8号:严格按照《昆规地设(2017)007号》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执行。 S1商业地块15159平方米,S2住宅地块113045平方米。商业部分全部自持,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须建设一座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的大型购物中心。商业部分交地后2年内竣工并开业。商业部分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及公寓式酒店。该地块内须配建一规模不小于9班的幼儿园,其权属归当地政府所有,且应当与住宅一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新建商业设施需距离周边已建、拟建住宅、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30米以上。

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等建设要求:(1)地块内住宅预制装配式建筑应达到100%,装配式建筑至少按“三板”要求建造。(2)地块内海绵城市建设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工程建设后要满足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SS固体悬浮物去除率要求。

地块将于2017年12月11日出让

本次公告地块限时竞价起始时间如下:

12月11日9:30 昆地网[2017]挂字12-1号地块

12月11日10:30 昆地网[2017]挂字12-2号地块

12月11日11:30 昆地网[2017]挂字12-3号地块

12月11日13:00 昆地网[2017]挂字12-4号地块

12月11日14:00 昆地网[2017]挂字12-5号地块

12月11日15:00 昆地网[2017]挂字12-6号地块

12月11日16:00 昆地网[2017]挂字12-7号地块

12月11日17:00 昆地网[2017]挂字12-8号地块

附地块解读

周市镇

周市镇339省道南侧、青阳北路东侧&周市镇萧林东路南侧、青阳北路东侧地块

商业:万达广场、永大商业广场、九方城、中茵世茂广场,足以满足日常生活所需。

教育:地块周围有春晖小学、新镇小学、新镇中学

医疗: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昆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昆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陆家镇

陆家镇南圩路南侧、富荣路西侧地块

地块点评:

地块位于陆家镇绿地大道北侧、富荣路西侧、西侧紧邻吴淞江。规划的s1线菉溪路站距项目1公里,沪宁高速公路出入口离项目5.5公里。项目东北有占地31公顷的菉葭生态园,是一个集生态景观、休闲活动、科普教育等于一体的多功能生态园。

商业:项目所处板块主要以社区型商业为主,项目东北侧2km处为华润万家和启发广场。

教育:陆家中学、陆家小学、菉溪小学、上海交大南洋附属学校

医疗:距离昆山第四人民医院约1.7公里,陆家人民医院1.9公里

昆山高新区

高新区马鞍山路北侧、江浦路东侧地块

地块点评:

商业:地块3.5公里范围内有九方城购物中心、中茵世贸广场、超华城市广场等,配套齐全,足以满足日常生活所需;

医疗:昆山第一、第二人民医院和昆山市中医院均在地块3.5公里范围内;

教育:地块周边有振华实验小学、培本实验小学、昆山第一中学教育资源相对优质。

高新区晨丰路南侧、新城南路东侧地块

地块点评:

教育:地块紧邻万科未来之城,区域内规划有6轨18班的幼儿园,属于公建民营,已经竣工。地块周边的姜巷小学6轨36班,公办性质,已经开工,预计2018年5月竣工。除此之外,地块周边还在建设昆山城市开放大学,整体教育资源一般。

商业:地块周边社区型配套丰富,如好又多生活超市、娱乐网吧、便捷干洗店、及各类美味餐饮店都已纷纷入驻经营,完全可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地块周边大型商业配套有待完善,若去大型商场购物只能自驾去园区或者昆山市中心。

医疗:地块周边现无大型医疗机构,距离地块最近的为园区胜浦医院,医疗配套尚待完善。

地块周边商业、医疗等配套设施尚待完善,目前周边尚无临近的医院和商场,临近的学校有姜巷小学、玉山镇马庄村幼儿园等,但整体教育资源有待进一步丰富。

巴城镇

巴城镇湖滨路东侧地块

商业:目前地块周边无大型商业综合体,主要以社区型商业为主,华联超市、巴城农贸市场位于地块3公里范围内。

教育:教育配套尚可,主要集中在巴城镇区,巴城中心小学、昆山市费俊龙中学。

医疗:地块周边医疗配套相对匮乏,除社区型卫生院外,求医看病主要依赖于昆山市巴城人民医院。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开发区车站路东侧、庆丰路北侧地块

教育:昆山市玉山中学、昆山市三中心小学、中华园小学、珠江学校教育配套齐全。

商业:大润发超市、翡翠广场、鑫鹏购物广场,足以满足居民日常购物所需。

医疗: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昆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昆山市中医医院。

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

花桥开发区金淞路北侧,远国路西侧地块

地块位于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南面临吴淞江。地块西侧集善南路,周边交通便利。并有沿江公园和吴淞江。四周自然景观优美,生活便利设施也很丰富,周边配有多个学校和文化休闲中心。商业配套有万科魅力花园社区商业街,医疗配套有东方绿地医院。

附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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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昆地网 [2017]挂字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江苏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土地使用权网上竞价超过市场指导价报价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府〔2016〕11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苏府〔2016〕150号),经昆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对以下地块组织进行公开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概况

注:(地块其他相关要求详见特别说明)

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根据江苏省信用办《根于对国家下发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73号)要求,限制严重失信企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

竞买人、竞买人直接绝对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地块竞买;由同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绝对控股的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地块竞买。在提交网上竞买申请时,所有竞买人均须同步提供书面承诺。以个人名义报名的,须成立全资子公司后开发该地块。

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在竞得资格审查时提交书面承诺书。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竞买人,经认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将认定其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失信行为人,禁止其在失信行为发生后三年内参加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竞得人,昆山市国土资源局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没收其所支付的全部保证金,并保留要求其赔偿该地块组织网上挂牌出让支出的全部费用的权利。

三、出让土地有关事项

(一)土地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在互联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意向竞买人应持CA证书通过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参与网上挂牌出让竞买。

CA证书办理地点在苏州高新区邓尉路9号润捷广场1幢 2001 室(联系电话:0512-68701110、68703189),昆山市白马泾路52号(前进西路与白马泾路交界处)曼哈顿国际大厦7楼706-707(联系电话:0512-50161124)。意向竞买人取得CA证书后至昆山市土地交易中心(昆山市同丰西路188号1楼西大厅)注册,注册后方可凭CA证书参与报名。

昆地网(2017)挂字第12号8宗地块全部设定市场指导价,网上竞价超过土地出让市场指导价时按《土地使用权网上竞价超过市场指导价报价规则》(详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执行。

(二)土地出让流程

1.公告:本出让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29日。公告发布后,意向竞买人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2.正式报名:公告期满后进入挂牌期,挂牌期不少于10天。竞买申请人可于2017年11月30日9:00起至2017年12月8日下午15:00止持CA证书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在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的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到账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赋予其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银行反馈时间为准)。

竞买人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3.自由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开通竞买资格后,竞买人可进行自由报价,自由报价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上午8:30。竞买报价所报价格必须高于最新挂牌价格,建议每次报价在当前最高报价基础上递增1至5倍的加价幅度。网上交易系统报价一经确认后,不得变更或者撤销,允许多次报价。

对设定市场指导价的地块,在网上挂牌自由报价阶段,网上报价超过市场指导价的25%以上 (即超过网上竞价中止价格) 的,所有超过网上竞价中止价格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在该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点,竞买方式直接转为网上一次报价。

4.限时竞价:本次挂牌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上午9:30。挂牌截止前一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停止更新时最高报价作为限时竞价起报价。各地块在挂牌截止后进入限时竞价程序。如有2位及以上竞买人报名地块,无论竞买人在自由报价期间是否报价,均可参加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两次报价时间间隔不超过4分钟,若4分钟内无价格更新,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人。

本次公告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如下:

12月11日9:30 昆地网[2017]挂字12-1号地块

12月11日10:30 昆地网[2017]挂字12-2号地块

12月11日11:30 昆地网[2017]挂字12-3号地块

12月11日13:00 昆地网[2017]挂字12-4号地块

12月11日14:00 昆地网[2017]挂字12-5号地块

12月11日15:00 昆地网[2017]挂字12-6号地块

12月11日16:00 昆地网[2017]挂字12-7号地块

12月11日17:00 昆地网[2017]挂字12-8号地块

对设定市场指导价的地块,在网上挂牌限时竞价阶段,网上报价超过市场指导价的25%以上 (即超过网上竞价中止价格) 的,所有超过网上竞价中止价格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限时竞价中止后,竞买方式转为网上一次报价。

5、一次报价:所有取得相应地块网上竞价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该地块一次报价。出让人在限时竞价开始后(或在限时竞价中止后)10分钟内开通一次报价功能并发布开通的提示信息。一次报价功能开通时点即为一次报价起始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一次报价起止时间为10分钟。前5分钟为一次报价资格确认阶段,后5分钟为竞买人报价阶段。竞买人报价在出让人公布的一次报价总额有效区间范围内,进行一次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未报价的,视同放弃报价资格。以一次报价中最接近所有一次报价平均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以其所报价格确定为地块竞得价格。(详见《土地使用权网上竞价超过市场指导价报价规则》)

本次公告设置市场指导价的8宗地块的市场指导价及一次报价有效区间如下:


6.成交确认:网上挂牌出让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自行向竞得人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竞得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及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提交出让人(昆山市国土资源局)进行竞买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竞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现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对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挂牌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7.签订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与昆山市国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出让金总额的60%作为首付款,其中出让金总额的30%作为出让金定金(包括已付的保证金),另外需支付成交确认书上约定的履约保证金。竞得人不按照规定时间签订出让合同的,市国土局无条件没收竞买保证金,并取消成交资格。

(三)特别说明:(包括销售约定、环保要求、建设要求等)

昆地网 [2017]挂字12-1号:严格按照《昆花规地设(2017)03号》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执行。地块内配套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且不得超过3000平方米,须集中布置,不得沿街小开间布局,建成后须无偿移交给花桥管委会并承担开票税金。花桥管委会负责在地块开工前,施工便道配套到位。商业区域与周边居民住宅必须满足大于30米间隔。

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等建设要求:(1)地块内住宅建筑预制装配式建筑应达到100%。采用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体系的居住建筑其整栋建筑中主体结构和外围护结构预制构件的预制装配率不低于20%。(2)住宅须全装修成品交房,成品住房面积比例应达到100%。(3)地块内住宅及配套商业用房须满足国家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4)地块内海绵城市建设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工程建设后要满足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SS固体悬浮物去除率要求。

昆地网 [2017]挂字12-2号:严格按照《昆开规新地设(2017)15号》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执行。

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等建设要求:(1)地块内住宅式成品住宅房应达到100%,采用全装修房标准。(2)项目绿色、低碳、节能建设应达到绿色建筑设计、运营标识二星之要求。(3)建筑工业化要求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强建设监管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实施意见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4)地块内海绵城市建设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工程建设后要满足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SS固体悬浮物去除率要求。

昆地网 [2017]挂字12-3号:严格按照《昆规地设(2017)010号》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执行,教育用地不小于67500平方米,配建一所中学,规模不低于18轨54班,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33750平方米,设置地下接送停车,建设成本不低于5000元/平方米,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政府,并配合政府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地块内建筑物拆除工作。

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等建设要求:(1)地块内住宅预制装配式建筑应达到100%,装配式建筑至少按“三板”要求建造。单体面积超过5000平方以上的学校建筑,应采用装配式,采用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体系的学校建筑其整栋建筑中主体结构和外围护结构预制构件的预制装配率不低于20%。(2)地块内住宅成品住房应达到100%。(3)地块内住宅和学校应达到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要求。(4)地块内海绵城市建设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工程建设后要满足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SS固体悬浮物去除率要求。

昆地网 [2017]挂字12-4号:严格按照《昆高规地设(2017)002号》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执行,地块西北角规划一处公园绿地,S≥4000平方米,公园绿地须设置一座公厕,S≥60平方米。地块内住宅首期交付前,无偿提供5F-6F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1万平方米住宅给高新区管委会,并承担开票税金,配合政府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等建设要求:(1)地块内住宅预制装配式建筑应达到100%,装配式建筑至少按“三板”要求建造。(2)地块内海绵城市建设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工程建设后要满足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SS固体悬浮物去除率要求。

昆地网 [2017]挂字12-5号:严格按照《昆规地设(2017)005号》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执行,地块须配建一规模不小于9班的幼儿园,其权属归当地政府所有,且应当与住宅一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等建设要求:(1)地块内住宅预制装配式建筑应达到100%,装配式建筑至少按“三板”要求建造。(2)地块内海绵城市建设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工程建设后要满足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SS固体悬浮物去除率要求。

昆地网 [2017]挂字12-6号:严格按照《昆规地设(2017)009号》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执行,西南角须配建一公交场站,用地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应当与住宅一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后其权属无偿移交给政府。

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等建设要求:(1)地块内住宅预制装配式建筑应达到100%,装配式建筑至少按“三板”要求建造。(2)地块内住宅成品住房应达到100%。(3)地块内海绵城市建设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工程建设后要满足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SS固体悬浮物去除率要求。

昆地网 [2017]挂字12-7号:严格按照《昆规地设(2017)006号》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执行。

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等建设要求:(1)地块内住宅预制装配式建筑应达到100%,装配式建筑至少按“三板”要求建造。(2)地块内住宅成品住房应达到100%。(3)地块内海绵城市建设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工程建设后要满足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SS固体悬浮物去除率要求。

昆地网 [2017]挂字12-8号:严格按照《昆规地设(2017)007号》规划设计技术要点执行。 S1商业地块15159平方米,S2住宅地块113045平方米。商业部分全部自持,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须建设一座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5万平方米的大型购物中心。商业部分交地后2年内竣工并开业。商业部分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及公寓式酒店。该地块内须配建一规模不小于9班的幼儿园,其权属归当地政府所有,且应当与住宅一期工程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新建商业设施需距离周边已建、拟建住宅、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30米以上。

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等建设要求:(1)地块内住宅预制装配式建筑应达到100%,装配式建筑至少按“三板”要求建造。(2)地块内海绵城市建设按市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工程建设后要满足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SS固体悬浮物去除率要求。

(四)土地交付及时间约定

交地时间,指属地政府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地块按交付条件交付给土地受让人的时间。出让人承诺的地块周围其余基础设施通达条件,地块内管线和绿化树木迁移,均不作为土地交付和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前置条件,具体实施的时间双方另行协商。土地交付使用时,由属地政府向受让人发出书面土地交接通知书,并与受让人在合同约定交地期限内签订《地块交接书》。如受让人自期限截止之日起七天内未主动办理土地交接手续的,且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作在该截止日已接受该地块,此后对该地块的一切风险、责任均由受让人承担。

 四、咨询及资料索取

(一)网上挂牌出让咨询及资料索取

意向竞买人或申请人如对网上挂牌出让操作方式和流程需作咨询和辅导的、需现场索取相关资料的,请与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同丰西路188号,联系电话:0512-57319056、57319055、57306912、57304406。

(二)出让地块情况咨询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地块的其他事项详见《昆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和相关详细情况,意向竞买人或申请人可向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咨询也可根据公告地块位置向所在区镇分局所进行咨询,联系电话:开发区国土分局0512-57327113、高新区国土分局0512-57510172、花桥国土分局0512-57691159、周市国土分局0512-57628558、巴城国土分局0512-57651258和陆家国土分局0512-57679380。

中国昆山网址:http://www.ks.gov.cn/ggzyjy。

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21.224.76.18:8120。

特此公告

昆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