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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14
日,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把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划分为
I
级(特大)、
II
级(重大)、
III
级(较大)、
IV
级(一般)四个等级,并规定必要时依法实施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
根据《预案》,市县政府年度一般债务付息支出超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或者专项债务付息支出超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的,必须启动财政重整计划:在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基础上,通过清缴欠税欠费、压减财政支出、处置政府资产等一系列短期和中长期措施,使债务规模和偿债能力相一致,恢复财政收支平衡状态。
《预案》明确,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实行不救助原则。
《预案》还提出,发生IV级(一般)以上风险事件,应当适时启动债务风险责任追究机制。省级政府应当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纳入政绩考核范围。属于本届任期内举借债务形成风险事件的,在终止应急措施之前,政府主要领导不得重用或提拔;属于已经离任的政府领导责任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该《预案》则被学界称为“中国版的地方政府财政破产制度”,其出台再次挑动了各方对中国债务风险的敏感神经。
早在今年5月,德意志银行首席国际经济学家Torsten Slok在一份告客户通知书中指称,中国非生产性债务——即那些推高资产价格的债务——在2015年不断膨胀,已经接近美国金融大危机爆发前的水平。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中国经济增长逐渐形成“债务-投资”驱动模式。货币以银行信贷为主的债务形式投放给中央和地方国企,从而开展由政府主导的大量基础设施、房地产等项目,在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资产泡沫和债务率攀升等问题。
根据国际清算银行数据,截至2016年3月末,中国大陆总债务规模高达175.38万亿元,总债务率(总债务规模/GDP)254.9%。
1995年以来,中国大陆的债务率水平随着两次金融危机的发生有两波明显的跃升。第一波始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债务率在近7年的时间内由110%左右上升至约170%。第二波则始于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债务率由147%升至2016年3月末的254.9%,上升幅度较上一次危机时期更为明显,但对经济的刺激作用不及前者。
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债务率虽然低于日本(394%)、英国(266%)、加拿大(288%)等发达经济体,但已超过美国(253%)、澳大利亚(247%)及韩国(237%),并远高于印度(130%)、巴西(146%)和俄罗斯(89%)等新兴经济体。
从扩张速度看,2005年底中国的债务率仅有151.3%,之后十年提高了103.6个百分点。而美国的债务率提升同样幅度,经历了30年,日本和英国也经历了近20年。
截至2016年3月末,中国大陆非金融企业债务率高达169.1%,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95.5%),而政府和居民部门债务率则分别为45.2%和40.7%。根据中国财政部数据,非金融企业中,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债务率分别约为118%和51.1%。
由此可见,中国的债务风险明显集中于非金融企业部门,核心在于国有企业债务。政府部门和居民部门的债务率相对较低。
不过,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研究所所长毛振华告诉《凤凰周刊》,由于地方政府与国有企业、城投企业之间不可分割的关系,融资平台类的城投企业的债务也应纳入政府债务的计算。
毛振华带领并参与的中国宏观经济团队测算发现,中国的平台企业债务规模约为44.26万亿元,将其纳入后,政府债务率将从45.2%上升到109.53%。
由于市场普遍认为当国有企业出现债务危机时,政府仍会选择性地承担最后救助人的角色。若将这部分纳入,政府实际承担的债务率将会高达163.2%。
“两种宽口径下的广义政府部门债务率不但远高于欧盟警戒线60%,也远高于国际通行警戒线100%。通常说中国政府债务还有可增长空间。这样看,还有吗?”
毛振华指出,中国居民部门负债率虽然低于美国和日本,却高于同等发展水平国家;此外,其扩张速度远超其他国家。与美国和日本危机前的水平比较,以房贷为主的居民部门加杠杆的空间或许不大。
另外,2015年中国所负担债务的年利息支出就达到8.52万亿元,在社会融资总额中占比接近60%。可见,社会融资规模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用来还本付息,而不是投资。
中国“债务-投资”增长模式也因此有所改变,经济实体逐步步入到“借新还旧”→“借新还息”→“资产负债表恶化”的困境中。
“债务风险会沿着三条路径传导:货币政策的非预期收紧,人民币大幅贬值引发资本外逃,以及违约风险集中释放。”
毛振华指出,由于当前国内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及敏感性日益抬升,一旦非预期的外部事件突然冲击,仍将可能引发债务危机乃至经济危机。
过去几年,从2010-2011年的温州和鄂尔多斯民间借贷危机,到2011-2012年的“城投债”危机,从2013年年终的“钱荒”,到2014年的“超日债”等公司债危机,从2015年上半年的“天威债”危机、2015年年中的“股灾”和下半年的汇率恐慌,到2016年“东北特钢”不能到期兑付和汇率恐慌持续等等,也表明中国金融风险在不断积聚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