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做出新规定:旧改项目除回迁外一律建租赁房
为加快深圳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深圳市住建局于
8月1日组织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中提到,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申请依法启动强制程序,对签约期内少数业主住户拒不签约、拒不搬迁阻碍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损害大多数业主利益的,实施主体可以向项目所在区政府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情况报告。区主管部门核实后,报区指挥部审议。审议通过,依法启动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强制程序。
房龄超过二十年的按照棚改政策执行
对于棚户区改造政策适用范围,意见稿提及,深圳市范围内使用年限在
20年以上、存在住房质量安全隐患、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老旧住宅区项目应当纳入棚户区改造政策适用范围,不再采用城市更新的方式进行改造。各区政府应当优先将配套不完善的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库。对于辖区内的城中村,各区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充分论证改造可行性后有序纳入。
棚改项目政府主导建公共租赁住房——没有开发商事儿
意见稿明确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模式。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推广
“政府主导一国企实施一公共住房”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模式。棚户区改造项目原则上只通过拆旧建新的方式进行实施。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库的,由深圳市人才住房专营机构及其他国有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接。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住宅部分,除用于搬迁安置住房外,应当全部用作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深圳存在着大量的旧改项目,这些旧改项目按照棚户区改造的一律由政府实施,由国企承担,那么大部分开发商没戏了,恒大虽然把总部搬迁到深圳了,但是怕是很难拿到这样的项目,而万科则因为深圳地铁是第一大股东,估计会有一些棚改项目,可以买万科股票了。
拆迁安置采取多种补偿办
意见稿要求,应合理制定项目搬迁安置补偿标淮。棚户区改造搬迁补偿安置采取货币补偿、产权置换以及两者结合等方式,由被搬迁人自愿选择。各区政府应当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适用于辖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搬迁安置补偿标准,指导本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工作,并向社会公布。
可以选择要房子,可以选择要钱,如果要房子的多了,那么未来这个区域的国有租赁住房就少了,而个体的租赁住房就多了。笔者认为,还是要房子好。
重点区域只租不售
此外,意见稿提到,要支持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各区政府应当坚持以租为主的原则,根据辖区入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供应情况,合理确定棚户区改造项目所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租售比例。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四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所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只租不售
。
这几个区买房子更难了,那些房龄二十年的都是棚改,棚改就要建租赁房,不是商品房,所以在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四个区买房子更不易,房价上涨的节凑呀。
钉子户好办——交政府处理
意见稿中提到,
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申请依法启动强制程序,对签约期内少数业主住户拒不签约、拒不搬迁阻碍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损害大多数业主利益的,实施主体可以向项目所在区政府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情况报告。
区主管部门核实后,报区指挥部审议。审议通过,依法启动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强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