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文法
平淡而近自然,被誉为文章最高境界。然而初学文章,不必一味追求平淡,不妨从绚烂入手,绚烂之极归于平淡,才是真正的平淡,才能得平淡之三昧(孙过庭论书法,有平正与险绝之分,其中云“既知平正,务追险绝;既能险绝,复归平正”,恰与此论契合)。故而先贤教少年作文,最是讲究气象峥嵘。远如苏轼致苏辙次子苏适的书信《与二郎侄》(古今作文指南,此信可入前三):“二郎侄得书知安,并议论可喜,书字亦进,文字亦若无难处。止有一事与汝说:凡文字,少小时需令气象峥嵘,采色绚烂,渐老渐熟,乃造平淡。其实不是平淡,绚烂之极也。汝只见爷伯而今平淡,一向只学此样,何不取旧日应举时文字看,高下抑扬,如龙蛇捉不住。当且学此。只书字亦然。善思吾言。”近如曾国藩教育两个儿子,与苏轼一脉相承:“……少年文字,总贵气象峥嵘,东坡所谓蓬蓬勃勃如釜上气。”所谓气象峥嵘,用苏轼的话讲,即“高下抑扬,如龙蛇捉不住”,用曾国藩的话讲,即“将气势展得开,笔仗使得强,乃不至于束缚拘滞,愈紧愈呆”。说白了,就是文章须有气势,有气则有势。气之于文,过犹不及,太强与太弱都不足取。不过对少年文章而论,宁强而毋弱。须知少年文章的最大看头,恰恰就是元气和锐气。
曾国藩论文章,有一名言:“有气则有势,有识则有度,有情则有韵,有趣则有味,古人绝好文字,大约于此四者之中必有一长。”这八有,实为四有,气、识、情、趣四字,适用于今。这里姑且狗尾续貂,钞一下我论文章的标准:逻辑第一,见识第二,文辞第三。为什么逻辑排在见识之前?有些文章,立论未必为我所认同,只要论证有力,章法谨严,便不失为好文章。当然一流文章,必须兼具这三者,若把文章比作人,逻辑如骨架,见识如头脑,文辞如血肉。
关于论文标准,还得啰嗦两句。五年以前,我的排序还是“见识第一,逻辑第二,文辞第三”(可参见《少年游》)。如今更看重逻辑,大抵有三点原因或用意:一,逻辑功夫锤炼到位,见识一般不会差,至少不缺常识感;二,我不敢保证,同于我者必定正确,异于我者便是错误,把见识置于第二位来考量,旨在避免“正义的火气”之蛊惑;三,相比见识,当下中国更稀缺逻辑,急需大补,是以要再三强调。
曾读到一个说法:感叹号是文章杀手。我的表述是:感叹号是文之贼。平日作文,对于感叹号,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使用。如果需要感叹号来唤起读者的认同感,已经落入说理或煽情之下乘。说理或煽情之上乘,讲究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于平铺直叙之中锋芒毕现。以此论文,倘若一篇文章,尤其说理文,感叹号超过三个,则无足观。
和菜头曾开玩笑:“喜欢逗号结尾的人散漫,喜欢句号结尾的人坚定,喜欢感叹号结尾的人幼稚,喜欢无标点结尾的人洒脱,喜欢省略号结尾的人性欲过强。”我还记得有人写女人:“她们的红指甲像一排感叹号,她们的高跟鞋像一个祈使句。”反过来看,感叹号正可比作女人的红指甲,偶尔睹之,不由惊艳,日日相见,不免厌倦。
“士大夫三日不读书,则义理不交于胸中,对镜觉面目可憎,向人亦语言无味。”黄庭坚的这句话,引用率极高,无论古今。前日读吴大瀓《愙斋日记》,连他都不能免俗,引用此语,声称要好好读书,不可虚掷时光,“……如此数月,虽无所成就,或与自家身心稍有裨益。”其感言则是正解,有时读书未必为了求知,而是为了修心。讲到心性,不妨说,判断一个人的修养和品位,与其看他写什么,不如看他读什么。
《孙子兵法·九地篇》云:“故为兵之事,在于顺详敌之意,并敌一向,千里杀将,此谓巧能成事者也。”黄庭坚取“并敌一向,千里杀将”八字,化兵法为读书法,化巧为拙:“古人有言:并敌一向,千里杀将。要须心地收汗马之功,读书乃有味。弃书策而游息,书味犹在胸中,久之乃见古人用心处。如此则尽心于一两书,其余如破竹节,皆迎刃而解也。”(《与王子予书》)
文廷式《南轺日记》云:“黄山谷尝取兵家言‘并敌一向,千里杀将’二语,以为有如此劲悍,而后可以读书。”(《笔记九种》,中华书局2007年4月第一版,第57页)他对黄庭坚的诠释,已经有些歧出。其所著《罗霄山人醉语》举证道:“王船山僻处村坞时,无书可读。遇乡塾中有四子书,即取而训解之,凡数十本。陈兰甫师好读《孟子》,其手批旁注不下五六本。昔人凡读书,必先有一书得力,而后读各书皆如破竹,此最有益。(《云起轩词笺注》,岳麓书社2011年11月第一版,第17-18页)陈兰甫即陈澧。“必先有一书得力,而后读各书皆如破竹”,可谓一经通而百经通,听起来十分了得,其实只适用于儒家,因儒家经子,纵有百千,主旨则一。《朱子语类》好讲“融释”“贯通”,亦同此理。
结合黄庭坚与文廷式二说,我以为“并敌一向,千里杀将”的读书法,首在“须心地”(收心),次在“劲悍”,前者是方法,后者是气势。这接近于曾国藩所云的“专”字诀,不过曾国藩并未明言读书须有气势。就劲悍的气势而言,文廷式《旅江日记》曾引朱熹的读书经验,可为佐证:“某旧年思量义理未透,直是不能睡。初看子夏‘先传后倦’一章,凡三四夜,穷究到明,彻夜闻杜鹃声。”
读书读到“彻夜闻杜鹃声”,该是何其美好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