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首语:
年终岁末,每个律所都喜欢开年会,写总结,春节期间,江南淫雨霏霏,让人清净无为,于是,思来想去,针对自己执业阅历及律师业发展的思考,作一篇拙文,以飨读者。本文自己读罢,也只能作为拾人牙慧,贻笑大方的败笔劣文,词不达意处众。
律师,律者,诡道也!揭示篇。
1、中国没有优秀的律师事务所,而只有优秀的律师个体和群体。
因为,当下的中国法律市场服务界,还没有一家公司制的律师事务所或者合伙人制的律师事务所成功将内部矛盾予以充分的化解。这些拥有更多头衔和社会美誉的高级合伙人更多的是把精力投放在内部利益争夺和攫取上面,投放在社会活动上面的时间甚至也远远少于内部管理。他们曾具有优秀律师的潜质,只是,过早到来的财富和荣誉,早早扼杀了这种天赋。
曾有高级合伙人上庭,戏言:我就是一吉祥物!
当下的法律服务市场,吉祥物众多。
对抗赛中,去寻找一头独狼,远比寻找一群吉祥物更具有杀伤力!
不要误认为身在标识优秀的律所,你本身也是优秀的。
(花瓶,似乎的确,很高档的装饰品)
2、优秀的非诉律师潜意识里是商人,而不是律师。
经济服务中介商。这个不用过多解释,解释多了,似乎欲盖弥彰。这是律师群体里最早富裕起来的一批人,目前,正在带动或者影响更多的青年律师走向“富裕”。
(图片来源,网络公开)
3、律师“死磕”是一种思维艺术,需要技巧;磕死是一种愚蠢的死法。
眼下,众多炫耀死磕过往的律师,他们在悄无声息的收拾行装,去标签,洗罢上岸,在做转型,虽偶有磕一下的冲动;磕死者则是一种悲剧,虽然死磕者愿意给他们张目,只不过,壮大自身声威,促其早死而已。
“
死磕
”,应限于法律专业之上,这句话来源下方评论者之口。
4、优秀的律师群体年龄段集中在30周岁至45周岁。
低于30岁的年轻律师给出的解决方案更合乎书本,而远离社会,多数错误在于炫耀了理论,忽视了法律服务本身在于解决问题这一重要性,教条主义、本本主义害死客户;大于45周岁的律师,已无精力来躬身亲为,这在实践科学看来,是最为致命的。
5、律师,势者,因利而制权也。
律师所谓的优势,就是在瞬息万变的情况中,精耕细作,主动调查研究,亲力亲为,掌握证据的优势,抓住有利时机,造成对当权者及对手的制衡局面。
6、善于舆论宣传的律师更善于做记者,而不是做法律工作者。
频频显名于各大报刊的律师界撰稿高手一定更善于抓住新闻眼,而不是抓住案件本身的矛盾点。
在微信公众号及网络媒体屡屡掀起互怼闹剧的律师,显然,更希望自己成为热点当事人,而不是解决法律问题的案外人。
镁光灯下的律师,更多是关心媒体的人数,而不是专注案件的难度。
宣传,适可而止,凡事有度可量。
7、法律服务市场弱水三千,只取一瓢尔。
古人认为许多浅而急的河流不能用舟船而只能用皮筏过渡,是因为水嬴弱而不能载舟,因此把这样的河流称之为弱水。中国当下的法律服务市场亦是如此,脆弱、凶险。
作为律师,作为专业律师,只能在自己专业擅长的领域,若以时间来衡量,大约也就是在某专业领域从业数十年之久,才可取一瓢痛快而饮。
得一瓢之饮, 但饮便是, 一瓢之外, 生出来的也许都只是些无色、无味、无臭、无形的妄念......
8、律师,律者,诡道也!
夫兵形象水,水之形,避高而趋下;兵之形,避实而击虚。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敌而制胜。故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春秋·齐·孙武《孙子·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