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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年度“中国商法十大事件”与“中国商法年度人物”评选结果

中国法律评论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02-06 06:06

正文


2024年度 “中国商法十大事件”

“中国商法年度人物” 评选结果揭晓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一年一度的“中国商法十大事件”与“中国商法年度人物”评选结果揭晓。


依照章定程序推选及会长会议决定,2024“中国商法年度人物”是: 林一英(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副处长,二级调研员)。


经全体理事、会员投票表决,2024年度“中国商法十大事件”为【排名不分先后】:


一、 2023年修订《公司法》在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公司法律制度迎来重大革新


二、 《公司法》第88条溯及适用问题引争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院明确不溯及适用


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力促营商环境全面升级,公司登记管理迎来多项制度变革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寄望筑牢民营经济法治基石


五、 恒大地产债券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遭证监会严惩,被罚41.75亿元;许家印顶格罚款并遭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六、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保障新《公司法》顺利实施


七、国务院出台资本市场新“国九条”,引领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八、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 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衔接新旧公司法的注册资本制度


九、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共筑上市公司重整司法新基石


十、国务院颁布《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构筑数据安全屏障,引领数字经济稳健高质量前行





附件1:2024“ 中国商法年度人物”简介


林一英


一、林一英同志简历

1983年9月生,法学博士,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副处长,二级调研员

2003年9月-2007年7月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

2007年8月-2009年7月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2016年8月-2020年1月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

2009年7月至今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


二、 林一英同志2024年度商法学术成果与工作成果

(一)主要学术著作

1.林一英:《新提升中小公司治理灵活性及其适用与展望》,《交大法学》(CSSCI扩展版).2024.5;

2.林一英:《控制股东制度规范化的法律路径》,《法律科学》(CSSCI).2024.5;

3.林一英:《第二次修订对公司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未来展望》,《法学家》(CSSCI).2024.4;

4.林一英:《新对股东权利保护的完善》,《法律适用》(CSSCI).2024.2(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2024年第6期全文转载);

5.林一英:《未缴纳出资股权转让的责任规则构建》,《环球法律评论》(CSSCI).2024.1;

6.林一英:《利益平衡视角下的股东查阅权落实路径》,《财经法学》(CSSCI).2024.1;

7.林一英:《新公司法助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光明日报》.2024年6月29日;

(二)参与2023年版公司法修订工作成果

作为经济法室的工作人员,先后参与《公司法》2013年、2018年两次修改相关工作;作为在2023年版《公司法》修订专班工作的主要成员之一,在2020年-2023年间全程参与公司法修订草案起草、研究修改审议相关工作,作为主要执笔人之一,为2023年版公司法文本的形成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林一英同志在商法学学术研究与商法立法工作的业绩积累


(一)主要学术成果情况

1.林一英:《公司法对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完善》,《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CSSCI).2023.6;

2.林一英:《关联交易的差异化规范:方法与主体的视角》,《中国政法大学学报》(CSSCI扩展版).2022.5;

3.林一英:《董事责任限制的入法动因与路径选择》,《政法论坛》(CSSCI).2022.4;

4.林一英:《公司监督机构的立法完善:超越单层制与双层制,法学杂志》(CSSCI扩展版).2022.4;

5.林一英:《公司法清算制度的修改—以经营异常企业的退出为视角》,《法律适用》(CSSCI扩展版).2021.7;

6.林一英:《民法典编纂如何处理商法一般规范——以民商合一为视角》,商事法论集(第30卷),法律出版社2019年第5期;

7.林一英:《非授权支付的责任承担——兼评电子商务法相关条款》,《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

8.林一英:《个人信息保护法主要内容解读》,《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88期),人民法院出版社2021年第4期;

9.林一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修改,商事法律文件解读》,人民法院出版社2014年第3期。


(二)参加立法工作情况

从2009年入职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至今,先后参与民商法(公司法、企业破产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民法典等)、经济法(网络与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等多个部门法的立法工作。除公司法之外,主要还有:

1.企业破产法修改工作。2021年-2024年,作为起草组工作小组成员参与企业破产法修订工作。

2.网络与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工作。2012年-2021年,参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互联网领域法律的起草、审议工作。

3.民法典编纂工作。2015年-2020年,作为民法典编纂专班成员参与民法典编撰工作。

4.其他立法工作。参与旅游法、邮政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会计法、标准化法等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工作。




附件2:2024年度“中国商法十大事件”详情及当选理由【排名不分先后】


一、 2023年修订《公司法》在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公司法律制度迎来重大革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并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以下简称新《公司法》)。本次修订删除了2018年公司法中的16个条文,新增和修改了228个条文,其中实质性修改112个条文,是1993年公司法颁行以来的第六次修改,将对我国5000余万家公司产生系统影响。


修订后的公司法在完善公司资本制度,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责任等方面有多项重大制度创新。新《公司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法治基础,助力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增强市场信心,为资本市场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 《公司法》第88条溯及适用问题引争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院明确不溯及适用




2024年12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4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提请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该报告中指出,经审查,公司法第88条是2023年修订公司法时新增加的规定,新修订的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公司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不溯及既往。法工委将督促有关司法解释制定机关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妥善处理。2024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不溯及适用的批复》,明确新《公司法》第88条第1款不溯及适用。


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力促营商环境全面升级,公司登记管理迎来多项制度变革




为配合新《公司法》实施,规范公司登记管理,维护交易安全,优化营商环境,针对舆论广泛关注的“调整认缴出资期限”“职业闭店人”“公司注销难”及虚假登记等问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5年2月10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公司登记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通过规范公司登记管理,维护交易安全,优化营商环境,为公司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企业创新活力将得到进一步激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发布。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寄望筑牢民营经济法治基石



2024年10月10日,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有望进一步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本次《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具体体现,是开门立法的又一次重大实践,能够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共识,对提高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质量,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五、 恒大地产债券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遭证监会严惩,被罚41.75亿元;许家印顶格罚款并遭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2024年5月31日,证监会依法对恒大地产债券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恒大地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41.75亿元;对恒大地产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许家印处以顶格罚款470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依法从严打击证券市场财务造假行为,体现了监管执法“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强本强基、严监严管的力度和决心,切实维护了市场诚信基础,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六、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保障新《公司法》顺利实施



新《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为解决公司法施行后新旧法律的衔接适用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24年6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22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7月1日与新《公司法》同步施行。


《规定》法律层面上解决了新旧法律的衔接问题,且在实践中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规定》的施行将进一步激发市场创新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对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将发挥重要积极作用。


七、 国务院出台资本市场新“国九条”,引领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资本市场新“国九条”。新“国九条”的出台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资本市场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是继2004年、2014年两个“国九条”之后,时隔10年国务院再次出台的资本市场指导性文件。


新“国九条”的发布,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解决资本市场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加快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的坚强意志和决心,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里程碑,必将对我国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八、 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衔接新旧公司法的注册资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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