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高速不缴费被拦,这几天上了热门。如今法治时代,辨明规则应该不难,然而本案还是众说纷纭,显然除了规则,网友还是带着一些情绪。
从法律法规来说,救护车不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六类免费通行车辆之列,是应该收费的,收费站方面的解释没有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紧急任务时的救护车享有优先通行权,可能给大家造成一些混淆,但是优先通行并不等于免费通行。
人在江湖行,不可能本本法律都门儿清,出现类似分歧是难免的,然而遇到纠纷,要以病人为重,采用更合理的方法去解决,譬如先放行、登记车号事后追诉,或者先交费、保留发票事后投诉。
以病人为重,不是挟病人自重,譬如本案中救护车司机态度很凶,抱着升级矛盾和不怕耗的态度与收费员硬杠,把收费通行说成是
“不让救护车过”,口口声声“病人有任何闪失都是她的事儿”……几十块钱就能先解决的问题,看样子司机也并没有把病人的安危放在首位。
说完了法律,再说说情绪。那么救护车该不该列入免费范围?大多数网友的意见是不。
正如收费站方面的解释,救护车不属于公益性的车,是不应该免费的。
收费站关于
“公益性”的说法不一定准确,但是获得了广大网友的认同。按理说公立医院、公立急救中心本应是公益性质的,然而在广大患者心目中,早已看不到任何公益属性,公立医院之高消费令所有灯红酒绿的地方都无法匹敌,多年来药品提成、回扣、红包乱象层出不穷,医疗机构的整体声誉严重下滑。
救护车属于其中最乱的江湖之一,有来自公家急救中心的,也有私人承包的,收费参差不齐,百姓难辨真伪,动不动就开出天价账单来,在群众中口碑很差。国家也不说解决一下这个问题,任由社会力量搅混水,甚至正规力量也浑水摸鱼,关键时刻,民心向背,虽然羊毛出在羊身上,网友也认为救护车就该收费,解气。
这辆发生纠纷的救护车,我们不晓得是公立的还是民营的,但是说到高速长途转运的救护车市场,几乎完全被私人机构占领,是天价账单的重灾区,几百公里几千元起步,甚至上万元,按理说正规医生陪护啥的成本也高,收这么些费用也合理,然而往往货不对板,现实中常常没有合格医生,喷涂个壳子就敢拉病号,利润空间巨大。
或许这些锅,正规救护车不该背,但是乱象不治,必将拉低整个行业的信誉。群众没有专业分辨能力,但是记得一点一滴。卫生部门对内部乱象睁眼闭眼,对外人搅局也不上心,陪着挨骂似乎也不冤。
法律法规只是小问题,现行规章也不是圣经,如果救灾车辆被照章收费,网友也会呼吁修改条规。投之以桃报之以李,真正奉行公益的群众支持给予优惠待遇,为何唯独救护车被踢出了这个好感名单?本该救死扶伤享受优待的救护车,为何沦落到没人支持的境地?这才是更严重的问题。
法律法规是个小问题,近年来符合公益性质的车辆不断被增添进长期或临时免费名单之中,譬如抗洪救灾车辆、蔬菜直通车等等,公众也非常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