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谈谈保险和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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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话扶老人险

谈谈保险和保险法  · 知乎专栏  · 保险  · 2015-10-22 13:15

正文

扶老人险是一款修改裁剪后的个人责任保险,是适应特定情形的一个互联网保险产品。它增加了消费者的选择面,也拓展了消费者对保险的认知,值得鼓励。不过在现有监管制度下,保险公司设计产品还是应当再谨慎些。产品研发、合规审核、销售前台及客服后台应当更紧密地合作配合,保证产品的健康发展。

一、什么是个人责任保险

现代社会是一个风险社会,说不准谁什么时间就可能倒霉摊上事。食堂里碰翻了别人的汤碗,热汤洒出来把人烫伤。去朋友家拜访,不慎打碎了一个古董花瓶。此类事件里,偶然间,不经意,却都要花钱去弥补。个人责任保险的出现,巧妙地将金钱赔偿转嫁给保险公司,降低被保险人本身的经济损失。

二、扶老人险做了什么修改

通常个人责任险保险责任包含二项:其一是依法认定的赔偿责任,比如把人烫伤须支付的治疗费或者古董花瓶的市价等;其二是因为诉讼而引发的各项费用支出(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产品主险条款的第三条、第四条也是这么约定。但根据附加险《仅赔偿法律费用条款》,扶老人险将保险责任范围缩小,仅承担第二项。个人认为这也可以理解。购买扶老人险,本身是善意人怕被讹上官非而力图自保的手段。据深圳大学法学教授的统计,真相查明率已超过九成。那么好心人自然就不会承担赔偿责任。但调查真相的费用、聘请专业人士的费用,还是需要自己来负担的。所以扶老人险自然仅对法律费用部分承担保险责任。

同时,在宣传文稿中,保险公司还增加了“全年法律咨询服务”。这在条款中并无明确约定。有业内人士指出,这属于保险公司的增值服务,并不属于条款本身的内容。不过从宣传文案的语言组织上讲,是将此内容置于“提供保障”项下,应当被认为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另有业内人士指出,责任险经营中,保险公司派员或请律师参与被保险人的诉讼,是一种常见的风险控制措施,所以法律服务确有其事。不过,我要强调,此法律服务和宣传文案中未加任何限定的“全年的法律咨询服务”肯定存在差异。在普通人的理解中,肯定不会是同一事物。

三、不妥之处

此项产品的上线似乎颇为仓促。从业内爆料看,包括公司内部的法律审核、客服后台的咨询均未跟上产品上线步骤。其中较为突出的就是 这个产品将面临较大的监管风险 。扶老人险使用的是《个人责任保险条款》和《仅赔偿法律费用条款》,但保单对保险项目的约定却是“因老人摔伤撞伤等意外,被保险人搀扶老人后导致被老人误认为肇事者来赔偿,而需要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的法律诉讼费用”。保单对条款进一步限定,将条款中的“第三人”限制为“老人”,过失事件限定为“老人摔伤撞伤,被保险人搀扶老人被老人误认为肇事者”。参照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保监罚〔2015〕5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保监罚〔2014〕9号) 两个处罚决定书的案例,扶老人险的保单责任与条款责任出入颇大,很有可能被认定“未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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