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给《国家人文历史》的稿子。
追着《权力的游戏》看的诸位,一定爱撇嘴:杀千刀的老马丁!读他的书,每次爱上一个角色了,又被他弄死了!
看原著《冰与火之歌》的诸位立即随声附和:对对!这老头,专门爱虐观众!好人得不了好报,反派反而猖狂。真是没天理,三观不对!
——可是,让您就此弃剧弃书?
嗯,好像舍不得。许多人会嘴硬:倒要看看老头最后,会不会把所有人坑死!
但更多的人,还继续跟这部书,其实还是因为:虽然死的人多,还不那么大团圆,但是,好看!
大团圆是这个时代人民的习惯性需求。一个恶人,如果做了坏事,结局最好是死掉。如此约定俗成。所以叙事作品里,一个恶人,如果杀了一个重要的好角色,大家就达成共识:“啊这样就无法洗白了!”
刘德华在《无间道》里说,“我想做个好人”,但做过坏人,做过十恶不赦的恶事,在剧情里就洗不白了。反过来,那个正面角色的“好人”,大家都期待其得到好结果。
但以前不是这样的。
论杀主角+不让你大团圆,史上最棒的,大概是莎士比亚。
莎士比亚是一切,但首先不是个道德家。他的剧本,并不跟后来的伏尔泰们一样,包含微言大义或普世教化。
更有甚者,莎士比亚笔下,某些邪恶人物的言论,还会让有道德洁癖者不愉快。
他也不负责提供大团圆。约翰逊博士认为,《李尔王》里,善良的寇狄莉亚之死,令人无法接受。以前的剧团甚至集体抵制这个官方结局:18世纪以后,许多演出团队会擅自改动莎士比亚的剧本,会安排寇狄莉亚和埃德加结婚,终成眷属——逼着剧团自己改结局出同人,这个作者也真是够了。
但莎士比亚的原著,依然存在,名垂青史:他不负责大团圆,而且杀起人来心狠手黑。哈姆雷特死了。李尔王倒下了。麦克白和奥赛罗都死了。布鲁图斯被安东尼搞定,而安东尼和克里奥帕特拉又被屋大维干掉。
莎士比亚并不给出因果报应、善人得好报的结果。
托尔斯泰先生早年惊叹于莎士比亚的艺术,但年近八十,在他逝世前三年,托尔斯泰对莎士比亚甚为不满,如是说:
“莎士比亚的作品主题,充斥着最低劣最鄙俗的生活信念……视富贵的外在显耀为荣耀,蔑视劳工大众……抛弃宗教,也抛弃了人道努力……他的戏剧迎合上层阶级非宗教不道德的心智……莎士比亚的作品只是为了取悦讨好观众,不可能表现生活的教诲……”
不道德;低劣鄙俗;蔑视劳工大众;抛弃宗教;非人道主义……许多罪状。显然,莎士比亚不是一个好道德老师。
早年写出恢弘史诗如《战争与和平》的托尔斯泰,推崇莎士比亚;晚年写出《复活》这类道德觉醒巨著的托尔斯泰,厌弃莎士比亚。听来义正词严。
但托尔斯泰就此对了吗?也未必。
法国人有个词,叫做romantisme noir,黑色浪漫主义,很是推尊莎士比亚。浪漫主义,为什么还要黑色呢?因为如上所述,莎士比亚并不负责写高贵典雅的戏剧。他的作品具有传奇色彩,但,黑暗。
许多人认为莎士比亚早期作品《泰特斯-安特洛尼克斯》中,庄严的解说词损毁了作品的自然程度,但这部剧中,拉维尼娅被强奸后割去舌头和双手,祈伦与蒂米斯被杀死后煮成肉饼,被自己的母亲吃了,艾伦被活埋到胸口饿死——口味重吧?
在《驯悍记》这出著名的喜剧中,有不少段子被考证出富含色情意味——口味重吧?
在16世纪末,莎士比亚的技艺炉火纯青,但并没有令他对笔下的人物更温和。哈姆雷特是个自言自语的家伙,奥赛罗的嫉妒心强,麦克白完全是个自取其祸的反派野心家。
如果17世纪初的英国设置一个审核机关,以正能量为审核标准,莎士比亚的作品一定会被禁演。居委会老大妈会堵着他家门口骂;中学老师会逼着孩子们写作文:
“论莎士比亚的三观如何不正确”。
在当时的欧洲大陆,贵族们爱的,是法国式的戏剧。绝对没有凶杀、强暴、嚎叫,没有突如其来的事故和浩瀚汪洋的诗意。结构匀整,剧情端正,对白工整,音韵铿锵,所有的人物都来自宫廷,或慷慨激昂,或庄严高尚。彬彬有礼,自我克制,无懈可击,真是上流社会的君子。
而莎士比亚,全然不同。同时代欧洲大陆的绅士,会觉得他的剧作过火:暗杀、毒害、挑拨、刑虐、阴谋、鬼魂——这些幽暗离奇的元素,他的剧一个不少。他的文体与他的剧情一样,简直过分。巴赫金曾经挑剔,认为莎士比亚文体过于华丽辉煌,以至于他的悲剧都不那么端庄严肃了;他对田野和风景抒情得太热闹了。
这就是莎士比亚,有时滑稽荒唐到猥琐,有时诗情画意到飘逸——可是没人能否认的是,他的剧有一种雄浑之极、纯粹之极的力量。那么黑暗,那么辉煌,那么惨烈,那么走极端,但是那么好看。
在最原初的文学源流,即不朽的《伊利亚特》里,我们也能找到这种纯粹感。希腊英雄们都不是什么谦谦君子:阿喀琉斯为了女奴问题和阿伽门农吵架;希腊诸王彼此争功;阿喀琉斯杀死赫克托耳后糟践他的尸体;愤怒与悲苦都形于颜色,大笑大怒,都如雷霆咆哮,又如群星烂漫,无遮无拦。
诸神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偏袒,存私,欺软怕硬。实际上,古希腊各种神话里的诸神都是人格化了的神,命运本身从来就不那么公平。
托尔斯泰钟爱这种纯粹。他形容这就像阳光下的流水,掺杂着沙子,但清澈见底。
之后,文学被赋予了越来越多的东西。结构、规矩、套路、情怀,教化的义务。而威廉-莎士比亚,在这一切负担到来之前,还是在编他的黑故事。
莎士比亚的剧中人物,不像史诗英雄那么直白到单细胞,但也不像后世的小说人物那么,负载着一大堆东西。麦克白有他的野心和私欲;伊阿古有他的阴谋诡计;李尔王宠爱女儿到偏执的地步;哈姆雷特则沉湎于自己的思绪。
他笔下的人有灵魂,有欲望,一种可以被抒情到赋予诗意的欲望。
最重要的一点:莎士比亚写的,都是人,有优点,但缺点更明显的人。
与许多大师一样,莎士比亚擅长写坏人。他擅长描写邪恶的心机,也愿意给这些人以舞台。
伊阿古在奥赛罗里经典的自言自语,提前揭示了一切阴谋,观众会觉得这家伙仿佛毒蛇,却又无法抗拒他的魅力;麦克白和他的夫人密谋暗杀国王时,仿佛惊悚片,你明知道他们两个人被野心冲昏了头脑,却会情不自禁地希望他们成功。
在著名的《裘力斯-凯撒》之中,安东尼是个枭雄人物,远不像布鲁图斯那么品德高尚,可是莎士比亚给了安东尼一段传世的念白:以“各位朋友,各位罗马人,各位同胞,请你们听我说……”开始,那狡猾又优雅,复杂又多变的煽动,缓慢地煽动了民众,逆转了局势。那是戏剧史上的不朽念白之一——却属于一个并非传统意义上“好人”的角色。
没有大团圆。没有真善美。没有政治正确的一切。但莎士比亚的剧,为什么那么好看呢?
跑一句题。
金庸先生在《鹿鼎记》的后记里,提过一句哈姆雷特。
有些读者不满《鹿鼎记》,为了主角韦小宝的品德,与一般的价值观念太过违反。武侠小说的读者习惯于将自己代入书中的英雄,然而韦小宝是不能代入的。在这方面,剥夺了某些读者的若干乐趣,我感到抱歉。
但小说的主角不一定是“好人”。小说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创造人物;好人、坏人、有缺点的好人、有优点的坏人等等,都可以写。在康熙时代的中国,有韦小宝那样的人物并不是不可能的事。作者写一个人物,用意并不一定是肯定这样的典型。哈姆莱特优柔寡断,罗亭能说不能行,《红字》中的牧师与人通奸,安娜卡列尼娜背叛丈夫,作者只是描写有那样的人物,并不是鼓励读者模仿他们的行为。
金庸先生这里,与诸位大师们,获得了一个连接点。也间接地,点到了莎士比亚不朽的地方:
主角不一定是好人。作者的义务,在于创造人物。
这一点上,莎士比亚很残忍,但着实写得古今无双。
中文读者自然明白,施耐庵写《水浒传》,里头净是些杀人放火、抢村掠镇、开黑店卖人肉包子的家伙,着实是道德不正确。妙在施耐庵从来不说这批人是道德模范,却道他们是一百零八魔星。于是,就可以这样了:
“你们都说我这路的不是好人,好好,你们说得对!我就先承认自己不是好人,然后来讲述我的故事!”
您当然可以说,水泊梁山没一个大好人:鲁智深喝完酒打和尚,武松为报仇杀了亲嫂子,林冲忍耐良久最后草料场辣手杀人,杨志不堪骚扰一刀杀了牛二。这些没一个是滥好人,但至少不是庸人,忍不住那口鸟气。你确实可以骂道:这些人物,重男轻女,杀人不眨眼,都是混蛋;跟他们生活在一起,简直是作孽啊!但没法掩盖的是,《水浒传》确实杀伐决断、诡谲雄奇,莽莽苍苍有股子走马扬鞭轻生死重大义的气概——作为旁观者,很容易看得不高兴,但是也过瘾。
这里涉及到一个秘密,即:
伟大作品,包括文本、画作和音乐,有一部分是歌颂理想纯洁之美的,我们喜闻乐见;但也有一部分,不是奔着真善美、政治正确、道德高尚去的。
最好的故事,都需要些负面元素。
如上所述,《伊利亚特》里,阿喀琉斯暴躁残忍、奥德修斯狡猾奸诈,都不是好人。真正的伟大作品,都需要一点邪恶在里面:世界和平当然是大家的理想,但在虚构的文艺作品里,情色、杀戮、阴谋、粗犷、骄横,才能编制出华丽的故事。明朝时候那些艳情小说,开始也要先说“我们这是劝人向善啊,如果不向善,我讲个反面教材故事给你们听……”挂个道德评判的羊头,卖着膏腴糜烂的狗肉,“这事太腐朽了,太荒淫了!好,我来跟你说说他们是怎么荒淫的……”
莎士比亚在这一点上,并不造作。他只负责写出好看之极的故事,写出那些有血有肉、历历如生,感染力十足,让人爱之恨之的人物,以及那些剧情,而并不负责教化。
莎士比亚从来不试图跳到台前,讲述他的价值观。似乎他剧中的“好人”和“坏人”都自有一套逻辑,以至于我们对莎士比亚实际的内心一无所知。
但这不是遮掩,而是一种自由。
某种程度上,莎士比亚脱离了教条主义,脱离了简单化的自由。他不抨击不道德,他不宣扬道德。他只是描写人的性格,以及性格可以制造的悲剧。他不受任何意识形态的拘束,他不讨论神学与道德,他就是写人物。
《特洛伊勒斯与克雷雪达》中瑟西提斯仿佛在疯言疯语地说出真理,《李尔王》中的艾德蒙甚至有一种现实主义的虚无感,但我们也无法确认那是莎士比亚想表达的。他只是陈述故事,制造那些让我们无法忘怀的人物与剧情。
他是自然的导演,恢弘如自然本身。他不负责惩恶扬善,只是让剧中各色人等受苦或喜乐,自言自语着寻找自我。在他之前,没有任何一个写作者如此允许人物寻找自己的内心,但他让人物寻觅完内心后,并不因为同情他们就给出大团圆——该死的人,还是会死。死得那么干脆突然。
是的,他就是这么个无限自由的创造者。
他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呢?
他不是个年少成名的天才。他第一部真正成功之作《爱的徒劳》写于1594年,那时他三十岁了。一年前,比他年长半岁的克里斯托弗-马洛被刺死:当时,马洛的地位远在莎士比亚之上。但数年之后,到17世纪到来前夜,莎士比亚已经成为了大师。
莎士比亚不是个原教旨主义教徒。虽然许多人试图通过《威尼斯商人》,证明他是个虔诚基督徒,但你最多可以说:他似乎不喜欢犹太人,但并未体现出虔信的信仰来。
莎士比亚二十四岁那年,即1588年,英国做了件极伟大的事:英国海军打败了西班牙无敌舰队,从此开始他们海洋帝国之路。
这就是当时大英帝国强盛的开始。他们信奉航海文明,他们推崇的是大胆的英雄。德雷克是当时英国的国家英雄,他代表着冒险家船长们应有的一切,也是16-17世纪的英国精神:
野心、哄骗、心计、办法、威胁、利诱、勇敢、残忍。
那时的英国,独立于欧洲大陆之外;宗教上,罗马教廷管不到他们;英国人正在被清教感染,厌弃繁文缛节的天主教;推崇现实主义的英雄;英国的哲学是经验主义的,他们相信财富,相信证据,相信事实,而不相信理论的推演。
莎士比亚的父亲是个手套商人,母亲是个地主的女儿,他自己是个瓦里克郡人——多说一句,《查特莱夫人的情人》那个煤矿镇拉格比,也在瓦里克郡。在那样的英国,在那样的家庭,莎士比亚显然没法成为一个道貌岸然的君子。当他身为演员兼编剧,开始变戏法时,他是个纯粹的戏剧人——即,他不在意道德教化,他写剧本就是为了剧本本身,为了人物、性格,为了演出效果。
这种无限宽广的自由,这种不在意神,不在意书斋,而在意人,凡人,每个日常生活的人的精神,创造了一切。
黑格尔如是说:
“莎士比亚在他包容无限的世界大舞台上,越是把邪恶和荒谬推到极限,越能集中表现那些人的局限。他赋予人物以智慧和想象,使他们成了自由的自我艺术家。他能充分唤起我们对罪人、庸俗低能者和蠢人的兴趣。”
莎士比亚对笔下的人物并不优待,却给予了他们智慧、想象和欲望,然后让他们的欲望将他们带到命运的终途去。往坏了说,他对笔下的人物不免残忍;但另一方面,他不让笔下的人物成为提线木偶。他允许他们自由地得到自己的命运——无论那命运多么悲苦,他都不会特意给他们大团圆。
于是乎,莎士比亚有他的语言成就,他不朽的诗歌,但莎士比亚真正的精髓,在于他的人物,那无数性格各异,无论正邪都魅力十足的人物。
他一定明白,道德是约束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相对保守的,推崇不互相伤害的。
艺术品(包括文学、音乐、绘画及其他一切)则存在于人与人的关系之外,恶、侵略性、破坏性是其关键的一环。人在坚持自己欲望的时候,会痛楚,会喜乐,会被作者写死,会被作者折磨得生不如死——而莎士比亚并不勉励或劝导,只是就此创造不朽的人物与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