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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蒙”精进】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丨探索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打造“枫桥经验”新实践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 2024-05-30 22:21

正文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标准

不断推动诉讼服务转型升级

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近年来,土默特左旗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工作理念,充分借鉴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动“法院+N”多元解纷格局建设,坚持把诉调对接的“调”延伸到社会治理体系的每一个角落,形成优势互补、专群结合、融合发力的多元共治格局,推动乡野间、家门口、行业间的多元调解品牌落地生花,绘就基层治理新“枫”景。



主动前移调解端口

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土默特左旗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把调解贯穿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始终,推动形成联动融合的整体解纷格局,解纷端口向前端延伸、向源头发力。

为切实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的指示精神,土默特左旗法院主动对接乡镇、社区、街道办事处基层党组织,与乡镇、社区和基层司法所协同合作,设立了“诉讼服务站”,实现群众找法用法“家门口”,纠纷化解“零距离”。

在深化基层治理的实践中,主动纳入基层调解力量,在辖区334个社区、村设立基层治理“法官工作室”,选派84名干警入驻对接,在敕勒川乳业开发区各区域服务中心及8个乡镇开展指导人民调解、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实现解纷资源线上整合、解纷层级进一步下沉。今年以来,已累计接待当事人20余人次,开展物业纠纷普法宣讲会2次,与基层治理单位召开专项推进会2次,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充实扩大调解力量

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调解员,我俩今天来就是来还钱的。”被告闫某某、卞某某夫妻二人来法院调解时的话语,让两位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顿感意外。

原来,闫某某、卞某某夫妻二人与郭某妻子是同村人,郭某做收粮生意,闫某某经常给郭某拉粮,故此双方日益熟络起来。后闫某某以买车周转为由,找郭某借钱周转。2012年3月16日,郭某向其出借借款合计2万元,双方约定月利息按照2%计算,借期两年。到期后,闫某某未按时还款,郭某多次索要无果,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追回借款。法院接到诉状后,经研判认为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借款金额不大,故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将案件委派至人大代表特邀调解员处进行调解。

两位特邀调解员仔细分析案情后,认为纠纷产生的时间相对较久,双方当事人矛盾积怨较深,不易立即进行“面对面”调解,于是便分别给郭某和闫某某打电话,详细询问他们各自的诉求,同时耐心细致地给闫某某做工作,反复说明做人要讲信用,引导其尽快还款。几次电话沟通下来,闫某某的态度有所松动,表露出要还款的意愿,特邀调解员随即进一步向其阐明相关法律法规,讲明调解解决问题的优势及拒不偿还欠款可能会产生的严重后果。两位特邀调解员认为时机已经成熟,约好双方来法院进行面对面沟通时,就出现了开头闫某某主动还款的一幕。

土默特左旗法院持续深化“法院+N”诉源治理模式,不断扩大多元调解资源力量,依托诉讼服务中心,积极整合调解资源,加强与行政机关、人民团体、行业协会等部门的联动,组建了一支“贴心”的解纷队伍,建立人大代表调解室、诉源治理政协委员工作室、涉青少年纠纷调解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民营企业纠纷调解室、于和平调解工作室和敕勒川乳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多元解纷工作站等10个调解室,形成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同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凝聚纠纷化解合力,扩大诉源治理“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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