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作者:陈俊达
来源:《历史评论》2024年第3期
在“大一统”思想影响下,正统地位的确立不再局限于接续哪一朝的德运、道统,而是在承认中国古代历史接续不断的前提下,能够对“大一统”辖境实施有效控制与管理。
元代是我国历史上的民族大融合时期,也是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的重要阶段。元代诞生了我国历史上的三部正史——《辽史》《金史》《宋史》。在三史编修过程中,关于正统观念的讨论呈现出由“正闰之争”向“中华一统”的转变,对明清正统观产生深远影响。“中华一统”正统观是中华文明连续性和统一性的鲜明体现,反映了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辽、宋、金三史的议修基本贯穿整个元代,之所以延宕不定,“皆因正统之议而不决,迄未成书”。围绕“正统之议”,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是以宋为正统。早在元世祖时期,针对辽、宋、金正统归属问题,有人便提出“自唐已降,五代相承,宋受周禅,虽靖康间二帝蒙尘,缘江淮以南赵氏不绝,金于宋史中亦犹刘、石、符、姚,一载记尔”。该说主张将来为前朝修史时主修《宋史》,把宋朝历代各帝书入《本纪》,把辽金帝王史事书入《宋史》的《载记》。
二是将两宋与辽金视为南北朝,承认南北各有其正统承袭。修端在《辩辽宋金正统》中指出,辽朝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与南北朝时期的“元魏、北齐”对应,将金朝与南宋的历史地位类比五代时期的后周与北汉,主张为辽金修《北史》,两宋则分别修《宋史》和《南宋史》。修端的观点代表元代许多士人的看法,因而流传广泛。
三是辽、宋、金三朝皆为正统。元统二年(1334年),虞集在上述两种观点的基础上提出:“三家各为书,各尽其言而核实之,使其事不废可也;乃若议论,则以俟来者”。“三家各为书”的纂修思想最终为元都总裁官脱脱继承,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三国各与正统,各系其年号”。
在元代关于三史纂修义例的讨论中,主张“独尊宋统”者明显受华夷正闰观影响,其正统观具有排他性特点;主张南北各承其统或三国各与正统者,则表现出时人对多民族中国的认可,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趋势和当时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进程的反映。
围绕修史展开的“正统”之争,本质上是元人对于前代关于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观念的总结与发展。
所谓“单线正统观”,即认为在一个时期内,只能有一个政权被承认为正统。传统的“华夷之辨”、依托五德终始学说的德运正统观、得传国玺者为正统等,皆是“单线正统观”所依托的理论依据。然而10—13世纪,不仅宋朝士人,辽金两朝亦依据上述理论塑造自身正统形象。辽道宗言“上世獯鬻猃狁荡无礼法,故谓之夷。吾修文物,彬彬不异中华”。金人赵秉文在《蜀汉正名论》一文中则援引韩愈所言“春秋诸侯用夷礼,则夷之;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辽金两朝皆致力于从文化角度区分华夷,反对用种族世系和地域分布作为区别华夷的标准,使得传统的华夷正闰观受到冲击。
“复线正统观”则强调尊重历史事实、把握历史大势,从历史承续和地域分布角度考虑,将南北对立时期的历史分别进行编纂,与“单线正统观”有着本质区别。“复线正统观”的萌芽最早可追溯至唐朝。历经魏晋南北朝数百年的民族融合,至唐朝一统,“华夷之辨”已有所淡化。唐太宗曾说:“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唐初八史”——《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晋书》《南史》《北史》中,六部前代史皆为分政权修纂,并不区分“正统”与“非正统”,即在“天下一家”思想背景下,将唐朝承袭的南朝、北朝皆视作古代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朝编成的《大金德运图说》一书,虽仍受五德终始学说影响,但针对历史上的德运,提出德运南北朝双线说,将五德终始学说的单线发展模式改为复线发展模式,并指出汉族和边疆民族的政权皆可为正统。
第三个维度便是“大一统”正统观。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声言不作“正闰之辨”,将南北朝或多政权并立时期诸国视为“列国”,认为只有真正实现“大一统”者才是正统。欧阳修同样以“一统天下”作为正统归属的根本标准。他指出,“正者,所以正天下之不正也;统者,所以合天下之不一也”,“居天下之正,合天下于一,斯正统矣”,“正”是从道德层面而言,“统”是从功业层面而言。欧阳修的“大一统”正统思想,是合事实判断与道德判断于一体的价值标准。
金朝海陵王完颜亮同样认为,实现“大一统”的王朝才是正统。在他看来,边疆民族建立政权,并取得“雄伟”的事功,便应为“正统”。因此,完颜亮依据《春秋》所谓“君子大居正”、“王者大一统”,提出“自古帝王混一天下,然后可为正统”、“天下一家,然后可以为正统”等观念,并对南宋发动战争,欲“使海内一统”。
元末,大儒王祎正是以欧阳修等人的正统理论为依据,阐述宋、金两朝的正统归属。他指出,五代不能承续正统,“及宋有天下,居其正,合于一,而其统乃复续,故自建隆元年复得正其统。至于靖康之乱,南北分裂,金虽据有中原,不可谓居天下之正;宋既南渡,不可谓合天下于一……是非难明,而正统于是又绝矣。自辽并于金,而金又并于元,及元又并南宋,然后居天下之正,合天下于一,而复正其统,故元之绍正统,当自至元十三年始也”。
至元代前中期,三种“正统”史观并存,互有交锋,后两种分别反映南北朝至唐,以及辽宋夏金至元从“分裂”到“大一统”的历史趋势。一方面,从“单线正统观”占据主流,再到“复线”、“大一统”正统观强调天下一统与居天下之正,可见,随着统一多民族国家不断发展,国家观、正统观、历史观也在相应发展;另一方面,无论发生怎样的变化,“统一”这个核心观念一以贯之并不断强化,从而为元代“中华一统”史观奠定了基础。
元至正三年(1343年),右丞相脱脱再次请修三史,提出“三国各与正统,各系其年号”。元顺帝下诏“辽宋金各为史”,确立“三史分修”各自成书的修史方案,最终承认了辽、宋、金“各与正统”的地位。根据元顺帝《修三史诏》,史臣们制定《三史凡例》,确定辽、宋、金三史各系纪年、独立成书的纂修原则。
元朝最终以辽、宋、金三朝皆为正统,承认三者皆为中华王朝,这在三史的命名上也得到体现。自《汉书》以降至元修三史之前,断代体王朝史(正史)皆命名为“某书”,如《宋书》《隋书》;数朝纪传体史书才称作“某史”,如《南史》《五代史》。而元修辽、宋、金三史,皆命名为史,看似违反正史命名惯例,实则为“中华一统”思想的体现。由于三史在时间、空间上均存在重合,虽为三朝之史,却彼此关联,三者所组成的完整体系便是10—13世纪的“中华”,故命名为“史”,而未命名为“书”。其他未被单独予以成书的西夏、喀喇汗等则同样被视作中华政权,与辽、宋、金相比,二者在不同历史时期虽实力、地位有所不同,但也同属中华。元朝正是在喀喇汗、辽、宋、西夏、金等王朝(政权)基础上,实现了空前的“大一统”。
按照中国史学的传统观念,王朝纂修前朝历史,便是对前朝法统的继承。早在元世祖朝,忽必烈便“命修国史,附修辽、金二史”。同时,元朝又是在灭亡南宋后才实现“大一统”,辽、宋、金三朝的正统性对于元朝自身的正统塑造皆不可或缺,这促使超越传统正统思想的“中华一统”正统理念出现。
清廷曾组织将《辽史》《金史》《元史》翻译为满文,并在刊印后分发给诸王群臣。图为满文本《辽史本纪》 故宫博物院/供图
“中华一统”思想的产生与元代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趋势密不可分。疆域上,元朝“并西域,平西夏,灭女真,臣高丽,定南诏,遂下江南,而天下为一”,用行省制度把广袤的边疆与中原统一在一起。政治上,元朝着意于“汉法治国”,将“大一统”的国家意志贯彻到政权建设中。忽必烈命人修撰《元一统志》,亦体现了元朝统治者对“大一统”的重视。文化上,“元代是民族重新组合的大时代,其深度和广度超过隋唐。在一定范围内,元代的民族重新组合还包含有世界性的因素”。各民族互相交流、影响,至元末,已经达到“相忘相化,而亦不易以别识之”的状态。元代在典章制度、统辖地域、民族融合等方面,将此前喀喇汗、辽、大理、宋、西夏、金等王朝(或政权
)
予以整合,推动了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在“大一统”思想影响下,正统地位的确立不再局限于接续哪一朝的德运、道统,而是在承认中国古代历史接续不断的前提下,能够对“大一统”辖境实施有效控制与管理。“中华一统”思想的形成以及元修三史各予正统的做法,恰恰顺应了这一历史潮流。
作者单位:
吉林大学文学院中国史系
可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关注中国社科院学术期刊官方微店,订阅《历史评论》《历史研究》和《中国历史研究院集刊》。